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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优化海南省非洲猪瘟防控措施的建议
提 案 者: [委员] 王兰;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农业农村厅;  省交通运输厅;海口海关;  2019-05-07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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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海南省非洲猪瘟防控措施的建议
(B类)
对政协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0037号提案的答复
   
    王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非洲猪瘟防控措施保持海南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品牌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严格车辆消毒和运输
    我省已在海口美兰机场、秀英港、新海港等重要港口通道设立省际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对引入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查验、登记、消毒。下一步拟依托现有设施设备和场地,升级改造为清洗消毒和生猪中转站。同时,每批次每头出岛生猪在调运前均已进行非洲猪瘟实验室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启动调运,并在省内生猪出岛的市县建立洗消中心,对运输车辆进行消毒清洗,消毒完成后出具消毒凭证,凭消毒凭证运输生猪。
    二、加强生猪和猪肉产品调运监管
    (一)全省19个市县区均已具备非洲猪瘟实验室检测能力,均可出具检测报告,且出岛生猪全部做到批批检全覆盖。
    (二)我省各重大动物疫情防控成员单位已建立互通互联机制,结合省际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严格查证验物,将染病动物及动物产品堵在岛外。
    (三)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归省商务厅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不属于我厅职责范畴。
    三、加强区域性联防联控
    (一)非洲猪瘟疫情发生后,我省已全面禁止生猪散养。各市县规模场和种猪场已意识到非洲猪瘟防控难度大、防控形势严峻,主动作为,将其周边的散养生猪进行了清理。
    (二)非洲猪瘟病毒不耐高温,加热至55℃30分钟或60℃10分钟即可消灭。饲料厂应严格按要求对饲料原料进行高温消毒,落实主体责任。
    (三)目前,广东、福建、江西、湖南、广西和海南等省份已成立中南区非洲猪瘟分区防控工作指导组,牵头省份为广东省,统筹协调区域疫病防控,严格防范非洲猪瘟疫情传播。
    四、扶持生猪产业转型升级
    发生非洲猪瘟疫情以来,所有已发疫情均已得到及时有效处置,但非洲猪瘟病毒在我省已形成了一定污染面,传统的生产、流通、消费方式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疫情传播途径错综复杂,风险难以完全阻断。我厅将建议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促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指导各规模场对传统的养殖模式进行转型升级,联合省直各单位共同灭内源堵外疫,形成我省的无疫区生猪品牌,保障生猪供应。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