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对
政协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0439号提案的答复(B)
林恩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美丽乡村公路建设标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公路建设对我省发展全域旅游,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的基础支撑作用。我省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建设,不断加大对农村公路的政策、资金支持力度,督促市县压实主体责任,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2016年省政府印发了《海南省交通基础设施扶贫攻坚战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琼府〔2016〕91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村公路六大工程建设,着力改善农村地区交通条件。对于具备条件的通往行政村的农村公路,开展了窄路面拓宽工程建设,要求在路面宽度增加至4.5米及以上,加宽存在困难的道路和路段,考虑设置错车道,以便于车辆会车,为实现具备条件的行政村100%通客车的目标创造条件;对于自然村通硬化路,各市县可根据各自情况,考虑会车要求,修建不窄于3.5米的路面。同时,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相关要求,各市县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景观提升和建设养护工作,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真正做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将农村公路打造成为生态路、景观路、旅游路、致富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交通保障。
以上是我厅对该提案的答复,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7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规划处,王风
联系电话:65318096。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