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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积极培育月子中心产业,为海南经济贡献新力量的建议
提 案 者: [委员] 高炳玉;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18-04-08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卫计委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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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培育月子中心产业,为海南经济贡献新力量的建议
(B类)
高炳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培育月子中心产业,为海南经济贡献新力量的建议”的提案(第035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出台相关政策。先后出台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和引导社会办医的意见》《海南省医疗健康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文件,支持健康相关产业发展。积极引进国内外优质医疗资源和社会资本,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鼓励社会力量以出资新建、参与改制、托管、公办民营等多种形式投资月子中心服务业。
    (二)加强业态引导。海南省医疗健康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明确将重点发展领域与任务,以养生(护)、母婴、康复为重点,建设博鳌养生(护)、母婴、康复基地,发展适应不同人群需求的备孕调理、生产全程护理、孕妇产后康复、母婴专业营养饮食、新生儿早期智力开发等新业态、新模式。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消除体制机制障碍,激发海南月子中心市场活力。
    (三)加大人才培训力度。近年来,我省逐步加大对母婴护理专业技能人才的培训力度。近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省商务厅、省财政厅下发了《开展家庭服务专项培训试点工作方案》,在我省10个市县开展家庭服务专项培训试点工作,年度内计划培训不少于2000人,其中涉及育婴员、保育员、孤残儿童护理员、家务操持、催乳工、母婴护理等职业工种。培训任务结束后还将开展劳务对接和输出。从2016年开始,每年由海南省妇女联合会、海南省妇幼保健院联合举办产后母婴护理员培训班,每年免费培训学员50余人。
    二、下一步工作
    (一)在医疗机构设置及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办医时,将产科相应的服务向月子中心延伸;
    (二)继续鼓励有条件的医院和社会资本合作开办月子中心,或和月子中心合作,做好产后康复;
    (三)加强月子中心中设计护理业务管理,规范月子中心的护理服务;
    (四)计划今年年底前出台加快推动我省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
   
    附件:委员意见征询表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6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卫生计生委 李 珏
    联系电话:0898-65388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