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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加强法治校园建设的建议
提 案 者: [委员] 陈安妮;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教育厅;  省人民政府府办公厅;省法制办公室;  2018-04-08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教育厅
201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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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法治校园建设的建议
(B类)
海 南 省 教 育 厅
   
    琼教提案字〔2018〕52号
   
    海南省教育厅对政协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0354号提案的答复
    复文分类:B
   
    陈安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法治校园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指出,目前我省校园法治教育存在以下问题:1.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的具体措施尚未出台;2.校园管理者和教育者的法治意识亟待加强;3.法律教师队伍建设相对滞后;4.法治教育教学效果仍不明显。针对这些不同程度客观存在的问题,您从制定《青少年法治教育总体方案》、依法管理校园、编制法治教育教材、建设法治教育专业人才队伍、做好法治教育教学工作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以上问题和建议,我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研究,将综合考虑、充分吸纳、推进解决。
    一是推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落实落细。2016年,为全面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我厅出台了《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琼教法﹝2016﹞104号),明确指出:“切实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不断巩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课堂主渠道、学校主阵地。”
    近年来,我们坚持立足青少年身心特点和成长需求,不断增强法治教育的针对性、趣味性和实效性。《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明确了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阶段开展法治教育的目标和任务。
    为此,2016年,我省中小学校将青少年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总体教学计划,保证法治教育时间;将《思想道德》课程更名为《道德与法治》;在其他课程中结合教学内容有针对性地融入法治教育内容,确保在校学生都能接受基本法治知识教育;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素养和法治实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中考、高考中增加相关内容,充分发挥考试评价的导向作用。
    我们深入开展校园法治文化建设,鼓励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广,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与熏陶作用,使法治文化渗透到师生行为规则、日常教学要求当中,凝练到学校校训或者办学传统、教育理念,营造体现法治精神的校园文化氛围。
    当然,这项工作还有很多不足之处,个别学校距离要求还有差距。今后,我们将继续强化学生法治教育的评价与考核,将其作为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与校长任期考核、教师业绩考核、学生操行评定等挂钩,确保工作落实落细。
    二是加快推进依法治校进程。我们一直大力推进依法治校,按照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完成全省18所高等院校的章程建设(尚有2所高校的章程仍在核准过程中),要求全省中小学校建章立制,督促学校以章程为统领,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和规章制度,实现学校根据章程依法自主办学,健全校内民主管理体制,保障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完善权益保护和救济机制。
    我们正在大力实施教育系统“法治观念提升工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落实教育行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我们将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高不高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要求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每年至少举办2次领导干部学法专题讲座、各级领导干部每年集中学法时间不少于12日、行政执法人员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15日。2.大力提高校长依法治校能力。我们牢牢抓住校长这一学校依法治校和普法工作的重点人群,连续组织全省校长依法治校年度专题培训。3.全面提升教师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我们将法治知识作为教师培训的必修内容,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和我省的教师培训计划,大多数市县相继开展教师法治知识竞赛、法治教学观摩、法治演讲等活动,大多数学校通过专题培训、报告会、研讨会、参观考察等方式,确保每位教师每年接受不少于10课时的法治培训。
    虽然我们已经实施了“法治观念提升工程”,但有些校长和教师仍不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解决实际问题。今后,我们将出台相关文件,将校长的法律素质和依法治校能力作为任职和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将教师掌握法律知识、依法执教情况作为教师岗位聘用、师德评价、业绩考核、评优奖励的重要内容。
    三是抓好校园法治教育人才队伍建设。诚如所言,“法学是一个专门的学科,法治教育也应当由法学专业人士进行。”目前,国家并没有对法治教育的师资队伍提出专门要求,但我们已经从以下几个方面建设校园法治教育人才队伍:1.抓好中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师队伍建设。我们要求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各中小学校都要配备1-2名专任或兼任法治教育课教师;不具备条件的市县可以组织多校联合聘用法治教育课教师。2.抓好兼职法治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我们建立了从司法、消防、公安、医护、环保等部门聘请兼职法治教育教师制度,鼓励学校聘用法治辅导员;贯彻落实《海南省兼职法治副校长管理办法》,健全兼职法治副校长的聘任、管理、培训、考核、奖惩制度。3.抓好教育系统普法讲师团建设。我们积极引导法学专家、法律工作者、司法工作人员参加教育普法工作,开展全省教育系统“法律进校园”“法制宣传日”等活动。
    但是,目前有些学校还没有达到以上要求,如专职教师配备不达标、法治副校长作用不明显等。今后,我们将大力实施国家、省、市、县四级法治教育教师专业素质专项培训计划和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培育工程,力争到2020年,全省每所中小学至少有1名教师接受100学时以上的系统法律知识培训、能够承担法治教育教学任务、协助解决学习有关法律问题;充分发挥兼职法治副校长在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协助学校处理涉法事务上的重要作用。
    四是探索实施法治教育实践教学改革。《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指出,“法治教育中要综合采用故事教学、情境模拟、角色扮演、案例研讨、法治辩论、价值辨析等多种教学方法”。我们注重发挥第二课堂作用,在学校开学第一课、班队会、社会实践、毕业仪式等各类活动和校园文化建设中,有机融入法育理念和法治教育内容。目前,大多数学校能充分利用校内外法治教育资源,以各类活动中心和实践实训基地为依托,举办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法治情景剧展演、法治夏令营、“法律进校园”、“宪法活动周”等校园文化活动活动,结合校园安全、禁毒、国防、国防安全、防止校园欺凌和暴力、校园贷、电信诈骗、传销等专题教育和“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使学生近距离感受法律神圣和威严,增强法治意识。
    下一阶段,我们计划将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渠道相结合,拓展法治教育内容和载体,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
   
    附件:委员意见征询表
   
   
    海南省教育厅
    2018年7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 闫治,65376466。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