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政协第七届海南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委员
提案第0353号办理情况答复的函(B类)
李善忠、许芳玉、周军峰、戴扬委员:
您在政协第七届海南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将农场村级建设用地划归地方管理的建议”(第0353号),省政府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办理,非常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收到提案后,我集团积极会同省国土资源厅等单位,经认真研究,提出了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根据现行土地管理政策,结合“建设用地均登记在农场名下不归南平居管理”的实际情况,建议农场职工住房用地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予以协调解决:一是由农场保留自有土地的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性质,统一建设保障房,分配给农场困难职工居住;二是由农场提出申请,将原划拨建设用地补办协议出让手续后,变更为出让的建设用地,按照住建部门计划统筹建设商品房,改善农场职工的居住条件;三是县政府与农场协调收回部分划拨土地使用权,再划拨给南平居,统一建设保障房,分配给农场困难的海垦控股集团职工居住。
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0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联系人:黄若丽;联系电话:13876330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