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善忠、许芳玉、周军峰、戴扬委员:
您在省省第七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 “关于妥善处置陵水黎族自治县旅游景区规划范围内浆纸林产权的建议”(第 0352号),由我厅进行办理。经研究,回复意见如下:
一、为妥善解决我省“浆纸林”等人工林历史遗留问题,我厅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完成全省桉树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报省政府,得到省领导的批示和肯定。二是结合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开展保护区内人工林专项调查,现已完成外业调查工作。三是为落实中央12号文件精神,启动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专项调查,已召开工作布置大会,并进行了技术培训。
二、随着工作的推进,将率先在吊罗山保护区开展人工林赎买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按照分区施策原则,属公司租地造林部分将逐步建立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制度,分步退出。属林农个人部分,将研究制定集体林地林木(含经济林)流转优惠政策,推动提高森林质量和流转收益。
海南省林业厅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