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协提案
案  由: 关于建议加快我省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的提案
提 案 者: [委员] 黄召华;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政府金融办;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银监会海南监管局;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中国保监会海南监管局;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  2018-04-08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8年10月12日
详细查看
关闭
关于建议加快我省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的提案
(A类)
黄召华委员:
    政协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一次会议第0328号提案即《关于建议加快我省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省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整体情况
    (一)我省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情况
    2015年以来,我省互联网产业一直保持25%以上的速度增长,成为全省12个重点产业中发展最快的产业。互联网金融作为互联网产业和现代金融服务业的结合体,在我省经济金融持续快速发展中也呈现了一定的发展态势,目前仅有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两类机构外,暂无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非银支付等其他互联网金融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传统金融的业务空白,在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和金融服务普惠性等方面的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二)我省互联网金融行业存在的问题
    互联网金融行业迅速发展,公司治理不规范、业务经营不合规等问题时有发生,虽然没有出现大的案件,但风险隐患较高。同时,按照全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的清理整顿延期,且暂不启动P2P网络借贷机构的备案管理,部分P2P网贷机构不理解甚至不配合省整治办的工作。
    (三)我省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整治工作
    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从2016年4月开始,全国开展为期一年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行动,我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积极行动,持续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规范各类互联网金融业态,促进全省互联网金融健康可持续发展。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后,海南省当即结合实际制定了《海南省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为保障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我省成立了毛超峰常务副省长为组长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府金融办,并成立了“跨界开展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非银行支付机构、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六个分领域整治小组,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海南银监局、海南证监局、海南保监局、海南省公安厅、海南省工商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整治行动。全省19个市县(含洋浦)成立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此次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的主要目的是鼓励和保护真正有价值的互联网金融创新,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防范风险,建立监管长效机制,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有序发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总体安排,2018年7月,全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各地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下一阶段工作要点》,明确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领域清理整顿时间延长至2019年6月底。
    二、提案中建议事项推动情况
    (一)出台支持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政策
    目前,我办已起草《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暂行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意见》等,目前正在按程序流转。同时,根据《各地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下一阶段工作要点》要求,加快研究我省此项工作的方案等支持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政策。
    (二)规范互联网金融企业经营条件
    在尚未印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暂行管理办法》中,对P2P机构在风险管理、信息披露、高管任职、银行存管、备案后管理等方面设置一定的规范和标准。下一步,将根据相关要求,将规范互联网金融企业经营条件,促进行业经营,严格控制风险,保持互联网金融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加大政府资金投入
    我省针对互联网企业,安排每年5亿元专项资金,重点通过股权投资、天使投资、人才补贴、众创空间扶持等,有效推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下一步,将研究探讨仅针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专项资金投入和支持。
    (四)建立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机制
    从目前情况看,我省互联网金融企业主体较少,规模较小,尚未具备组织建立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的条件。随着未来行业主体的不断增多,规模不断增大,将适时建立全省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
    (五)完善互联网金融产业生态链
    目前,我省部分P2P机构和互联网小贷公司为大型民营企业、金融企业等发起设立或参与设立,本身具有较强的资源整合作用,企业之间的沟通交流较多。下一步,将继续支持相关企业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协同创新,营造良好的生态产业链环境。
    (六)营造良好的行业发展舆论环境
    在省政府金融办官方网站、我省金融业相关报刊等不定期发布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相关信息,做好互联网金融普及宣传工作。下一步,将继续利用各类媒体,进一步维护好互联网金融发展环境,形成持续稳健发展的良好氛围。
    (七)加强互联网金融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
    按照相关要求,我省各监管机构在现场检查、警示约谈等各类工作中,坚持对互联网金融企业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宣导教育,要求其合规经营、严控风险,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道德水准。
    (八)推动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培育配套服务体系
    目前,我办正加快推进全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监管平台建设,省发改委正在推进建立信用信息平台。下一步,将推动符合条件的相关从业机构基础数据输入相关平台数据库,进一步增强市场信息和监管的透明度,建立健全金融配套服务体系。
    感谢您对我省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为做好我省金融工作继续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