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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深化我省高新技术企业校企合作助力科研成果转化的建议
提 案 者: [民主党派] 农工党海南省委会;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科学技术厅;  省财政厅;  2018-03-16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科技厅
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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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我省高新技术企业校企合作助力科研成果转化的建议
(B类)
农工党海南省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深化我省高新技术企业校企合作助力科研成果转化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贵委对我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及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关注。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我省一直以来高度重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2015年将高新技术产业列为重点发展的十二个产业之一,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相关指标已列入《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海南省“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近年来,在省政府发展“十二个重点产业”的统一部署下,我厅积极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出台一系列政策。我省先后出台了《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的意见》、《海南省鼓励和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暂行)》、《海南省创业英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等一系列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的产业、人才政策措施。在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颁布后,及时出台了《海南省促进省属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意见(试行)》、《海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对科技创新、创业和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服务体系建立,给予很大的政策优惠。根据相关政策,下放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的管理、使用和处置权;探索建立符合科技成果转化规律的市场定价机制,允许通过协议定价、技术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市场化定价方式确定科技成果价格,收益分配向发明人和转移转化人员倾斜;探索建立科研人员流动机制,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充分调动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
    二、加强体制机制创新
    (一)引进和培育人才机制创新相关计划。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2号)和《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2018-2025)》精神,更好地吸引高层次人才,提升海南整体科技水平,我厅将做好几方面工作:一是实施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引进计划。聚焦航天领域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国家深海基地南方中心、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国家热带农业科学中心、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 5 大平台和科技等重点领域,在科研资助等方面采用“一人一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积极推动科研院所、企业等用人单位大力引进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及其团队。二是实施千名领军人才引进计划。通过五大科技计划和科技人才专项等方面,加大对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引进的支持力度,支持各科研院所、科技园区、高新技术企业等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团队,以及重大创新项目、重点实验室等平台所需的学术带头人及其团队。三是实施“南海名家”培养计划。不断强化优化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和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建设,并积极推荐其承担各类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人才专项,在科研经费投入、科技专项支持、科研成果转化、学科团队建设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对入选的“南海名家”人选优先支持申报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人才项目。四是实施“南海英才”培养计划。聚焦海南全岛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3大产业类型、10个重点领域、12个重点产业、五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和民生需要,有针对性地培养300名左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与产品属于重点支持方向,并能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创业人才。
    (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海南省委省政府为鼓励知识产权自主创新,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先后制定出台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促进省属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琼府办〔2015〕252号)、《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琼发〔2017〕12号)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对专利资助、自主创新发明专利、省属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发明专利转化、专利技术转化为标准、动漫产品及网络游戏产品科研补贴等十五个项目进行资助、补贴和奖励,专项资金逐年递增,从2010年的500万递增到去年的1658.1万,有力促进了我省知识产权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目前,省科技厅正在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完善知识产权信用担保机制,全面推动我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今年2月8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和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联合印发《海南省专利权质押融资暂行管理办法》(琼科〔2018〕54号),进一步促进我省知识产权与金融产业相融合,解决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提升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目前,我省已建立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知识产权、工商、文体、海关、高院等26家单位,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全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正在进一步加大,省知识产权局采取省市县联合执法、跨部门联合执法、跨区域联合执法的方式,加强对涉及民生领域的重点执法,每年案件量呈逐步上升趋势。下步,我们还将进一步加强对高新技术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调研和执法,切实加大高新技术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另外,省知识产权局通过知识产权宣传周,今年更是设立知识产权宣传月活动,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宣传,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共鸣。
    三、进一步加大高新技术产业资金支持
    为支持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近年来省级财政不断加大投入,支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平台建设和科技金融发展。2017年安排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9015.5万元,用于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高新技术产品研发补助、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奖励、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补助、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补助等,安排知识产权专项1658.1万元,用于专利、商标申请费用资助、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奖励。2018年安排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9750万元,知识产权专项2000万元。另外,为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聚集多方社会资本;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培育产业发展;注入资金动力,激励科技企业持续创新发展,省财政2018年安排4000万元,计划募集社会资金16000万元,发起设立海南省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基金主要投向各级各类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及其他社会资金支持产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置、新产品、新材料等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海洋科技产业、航空航天和医疗健康产业的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及国家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中的项目。2018年5月基金设立方案已经省政府审议通过,目前,正向社会发布征集合作机构,将通过公开征集、机构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合作机构,我们将与省财政厅全力加快推动基金的设立与运营工作;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和贷款风险补偿基金,通过基金市场化的投融资,撬动更多的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投资我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四、加强各类平台建设
    (一)培育技术交易平台。培育壮大技术交易市场,让科技成果更好转化。海南目前有一家公共服务平台和一些民营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建设的技术市场,为企业、科研院所、技术持有人等提供技术需求、技术供给的信息发布和技术交流、技术咨询、技术评估等技术交易服务。其中,海南省技术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海南省技术市场)是省政府为促进技术交易和科技成果转化而设立的公益性专业交易平台,对所有服务对象全程零收费。平台和技术市场工作运转至今,已发布102项技术成果和专利技术,发布各类科技动态、政策解读、科技金融、科技兴旅等信息117条。截止2018年5月28日,省技术交易公共平台(技术市场)累计技术和专利挂牌金额1.0312亿元。技术交易平台(技术市场)采取线上挂牌、竞价、交易和线下人员专业服务相结合的优势模式。
    (二)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支持技术转移转化中心、中试与转化基地、新型研发机构等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发挥各类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的作用,积极引导、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面向市场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支持应用开发类科研院所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的小试、中试基地,畅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链。截止2017年,全省现有新型研发机构6家、中试与转化基地2家、转移转化中心6家。带动投入2.8亿元,开展研发141项、获得专利175项、推动成果转化41项、孵化企业39家、完成中试项目48项、转移转化科技成果105项。
    (三)加强校企合作创新平台建设。我省历来高度重视企业和高校联合建设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建设了“海南省特种玻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海南中航特玻材料有限公司和海南大学联合建设)、“海南省种猪育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和海南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建设)和“海南省特种机器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海南科技职业学院和南昌丹巴赫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建设)等一批校企合作科技创新平台。在海南中航特玻材料有限公司和海南大学联合建设的“海南省特种玻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基础上,海南中航特玻材料有限公司2015年9月正式被国家科技部批准建设“特种玻璃国家重点实验室”,成为海南省唯一获批的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实现了海南省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零的突破。
    (四)支持企业享受省大仪平台政策优惠。加强大型仪器共享平台建设,支持企业享受政策优惠。支持海南华益泰康药业有限公司、海南威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企业加入海南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平台;近三年,海南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平台针对企业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发放的补贴逾77万元。
    五、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科技园区发展
    (一)支持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我厅在科技政策、科技项目等方面对高新区予以倾斜支持,促进海口高新区快速发展。2017年园区营业总收入完成305.7亿元,同比增长52.1%;工业总产值完成225.3亿元,同比增长11.5%,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41.7%,比2016年提高4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7.2亿元,同比增长17.3%;公共财政收入完成32.2亿元,同比增长18.6%;签约项目27个,合同投资总额203亿元,履约率85%;新增注册企业336家,新增注册资金51.2亿元;累计注册企业2036家,注册资金总量1807亿。
    (二)科技助力园区健康发展。一是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加强培育和认定园区高新技术企业。截止2017年底,我省共有269家高新技术企业,其中高新区79家,占29%,生态软件园23家,占8%,三亚创意产业园6家,占2%。二是科技项目支持。支持园区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与应用。2017年认定的50个高新技术产品中,高新区、生态软件园和三亚创意园共有34个,占68%,支持资金680万元。
    (三)创建省级高新区。2017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认定管理办法》,开展认定工作,认定海口桂林洋经济技术开发区为我省第一家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现我省省级高新区零的突破。并在2017年省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资金中支持500万元,用于省级高新区建设。
    (四)提升高新区服务能力。海口国家高新区设立孵化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016年我厅支持省重大科技项目“海南药物创新服务平台”,支持经费超过2000万元,由海口国家高新区孵化器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牵头单位,主要建设面向高新区的创新药、改良制剂研发及中试产业化服务平台、药物安全性评价平台和综合服务平台。2017年,创业孵化中心新增注册企业近300家,在孵企业545家,新增就业人数1000余人,园区大专以上学历占比超过90%,博士61人,海外归国人员57人。园区所有企业已取得各项专利、专著350余项,在申请专利262项。
    再次感谢贵委对我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及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关注。我厅将在省政府发展十二个重点产业的统一部署下,借助海南自贸区(港)的政策优势,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成果转化方面,进一步落实相关政策,强化合作意识,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发挥省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作用,完善各类科技平台建设,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打造海口国家高新区升级版,将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推向新的阶段。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6月29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海南省科技厅,东方,13876367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