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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我省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机制的建议
提 案 者: [民主党派] 农工党海南省委会;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2018-03-15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环保厅
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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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省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机制的建议
(B类)

    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对
    政协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0259号提案的答复(复文分类:B)
   
    农工党海南省委会:
    您提出的关于“我省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机制” 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技术体系和处理模式的建议
    我厅一直以来注重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技术指导。2016年11月,我厅印发了《海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引(试行)》,指导市县选择农村污水处理工艺要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分散处理、生态循环、就近回用”原则。根据可用土地面积情况,满足抗水量水质变化、易维护、简运行、低能耗原则,甄选合适的工艺。我厅正在组织编制海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及排放标准指引,进一步完善我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体系。
    二、关于制定排放标准的建议
    我厅正在组织编制海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及排放标准指引。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根据排水去向和用途参照相关国家标准执行,农村生活污水直接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用于农田灌溉参照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用于渔业用水参照执行《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用于景观用水参照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02)。
    三、关于建立专业化服务体系的建议
    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具有很强的技术性和专业性, 之前多数设施以村镇自行管理为主,缺乏技术人才,难以满足运维要求,目前鼓励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运行、维护服务。建立完善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维护保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有专人管理和经费保障。加强对设施运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技术培训,熟悉设施维护管理技术要点。
    四、关于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的建议
    近年来,中央财政和省财政不断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支持力度,2017年中央财政投入10000.00万元,省财政投入3034.20万元,2018中央财政投入10000.00万元,省财政已投入8000.00万元。我厅已编制《海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正报省政府审议。该方案总投资约192.30亿元,省财政正积极筹措资金,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同时,鼓励并指导市县申报农村环境整治中央项目储备库,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各市县应发挥事权主体责任,结合自身财力情况,按规定统筹重点生态功能区等财力性转移支付、债券转贷资金以及盘活存量资金,用于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
    五、关于建立法律法规体系,明确责任主体的建议
    我厅编制了《海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正报省政府审议。该方案明确了各市县政府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项目落地、资金筹措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省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部门职责,负责做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省生态环境保护厅负责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组织和综合监管工作,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及排放标准指引、考核评估办法等;组织督促检查和开展调度工作;指导市县推进项目建设,加快项目实施;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的日常监管。
    六、关于建立信息平台的建议
    2017年,我厅委托第三方公司对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进行调查评估,并编写了《海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评估报告》。目前,我厅进一步收集各市县所采用的技术、治理效果、建设成本、运行成本等信息,选取治理效果好、易于运行维护的治理模式加以推广。同时,我厅也在积极筹建水环境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其中包括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综合管理,从项目立项、建设内容、建设过程、竣工验收、运营情况、维护情况等进行统一管理。
    感谢您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附件:委员意见征询表
   
   
    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2018年7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