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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加强高速公路管理,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陈嘉会 董新月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4-05-12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交通厅
200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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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交办函〔2004〕33号B
   
    对海南省政协四届二次会议
    委员提案第0006号的答复
   
    董新月、陈嘉会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高速公路管理,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东线高速公路管理工作,包括养护管理、路政管理和交通安全管理。公路养护和路政管理分别由我厅所属的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省公路养护质量监督中心负责。交通安全管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
    东线高速公路两侧隔离栅因使用多年,加之人为破坏,损坏不少,确实存在封闭不全的情况,虽多次进行修补,但屡遭破坏,损失非常严重。我厅将加强对隔离栅的检查和保护力度,对被破坏的隔离栅及时予以修复,对破坏和盗窃公路设施的不法分子坚决予以打击,保护好公路设施,确保交通安全。同时,也敬请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保护工作。另外,近几年来,东线高速公路逐步采用绿篱代替钢性隔离栅,目前有50%路段已起到绿色隔离栅的作用。
    东线高速公路设施均按照国家技术规范设计施工。其中,填方没有超过2米或挖方地段按规定不需要设置防撞护栏,标志设置符合标准。
    东线高速公路右幅新坡到海口路段,至今已开通6年多,目前部分路基沉陷影响了行车的安全和舒适感。对此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已就修复问题书面上报省政府,方案批准后,将安排大修。
    二、关于交通安全管理问题,我厅已函征省公安的意见,一并随函附后。
    感谢你们对公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省公安厅关于协办政协提案的函(琼公函[2004]221号)
   
   
   
   
    二○○四年八月五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交通厅朱金波 联系电话:65343827
    抄送:海南省政协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
   
    省交通厅:
    你厅《关于协办政协提案的函》(琼交函[2004]275号)已收悉。现就政协提案中涉及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问题函复如下: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历来十分重视,从1999年初开始,公安交警部门按照公安部的工作部署,在东线高速公路开展创建“平安大道”工作。目前全省625公里的高速公路依照“平安大道”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力求达到“交通安全畅通、治安秩序良好、执法公正文明、警务保障有力、人民群众满意”的目标。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划归地方辖区管理后,针对管理工作脱节,交通事故高发的情况,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高速公路沿线建立勤务工作联勤制度,加强路面的巡逻管控力度,查处严重违章行为,使我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环境保持良好状态。
    二、关于行人、牲畜和禁止上高速公路的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同样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管理的重点。一是在高速公路沿线村庄、学校,开展创建“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学校”,通过宣传教育,让村民知法守法,不上高速公路行走,同时管好自己的牲畜,不要破坏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二是强化执法力度。《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对行人尤其是在高速公路行走的行人违法行为加强管理,除了不断宣传教育外,依照法律规定,还要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
    三、关于交通安全考核机制问题。从去年开始,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全省创建“平安大道”的公路、路段(包括高速公路)进行评价,严格按照全国统一制定的创建“平安大道”评价指标体系的标准进行。目前已有海文高速公路、东线高速公路海口和琼海段、西线高速公路儋州段达到三等管理水平。今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进一步深化“平安大道的创建和评价工作,将我省更多的公路建成真正意义的平安大道,为海南经济建设创造更加良好的交通环境。
   
    此函
   
   
   
   
    二○○四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