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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优化教育发展体制 全面振兴乡村教育
提 案 者: [民主党派] 民进海南省委会;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2018-03-16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教育厅
201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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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教育发展体制 全面振兴乡村教育
(B类)
海 南 省 教 育 厅
   
    琼教提案字〔2018〕64号
   
    海南省教育厅对政协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0227号提案的答复
    复文分类:B
   
    民进海南省委会:
    贵会提出的“优化教育发展体制 全面振兴乡村教育”的提案收悉(第0227号),现答复如下:
    由于经济社会等多种原因,我省农村教育事业基础薄弱、历史欠账多,但经过近年的持续投入,尤其是2012年推动实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来,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实现了快速发展,学校办学条件显著改善,农村教学质量有所提升。同时,我省农村教育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回避,正如贵会提出的教学质量不高、体制机制障碍等都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要重点着力解决的问题。下一步,我厅将在加强农村教育工作中充分吸收和采纳贵会的意见建议,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强化措施,综合施策,提高乡村教育教学质量,为农村孩子提供优质均衡的义务教育,为乡村振兴提供智力和人才保证。
    一、我省近年发展农村教育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2011年,省政府与教育部签订《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之后,我省先后出台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业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重点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建设,截至2017年底,我省已有19个县(市、区)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国家督导评估认定,有207所学校达到“省级规范化学校”。按照计划,2018年年底,我省将整体通过国家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督导评估认定。为发展农村教育,我省近年采取了一系列综合举措:一是针对农村办学条件差的现实,先后实施了《海南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实施规划(2014-2018年)》《海南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海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实施方案(2017-2020年)》等政策,建立了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推进农村普及高中阶段教育。2017 年全省基础教育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共计215.3亿元,其中农村学校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共计143.5亿元,约占66.7%。2014年实施“全面改薄”以来,共落实全面改薄资金55.47亿元,新建改扩建校舍面积113万平方米,竣工面积为95万平方米,完成设备购置10.27亿元。所有实施建设项目的学校,整体办学条件明显提升,校园面貌焕然一新。二是针对农村教师队伍弱的问题,出台《海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关于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点提升乡村和薄弱学校教师素质,推动城镇学校向乡村学校、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中心学校向村小教学点的交流轮岗。三是针对农村上学难问题。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大力保障农村学生受教育机会,2013年以来,全省学生资助资金44.62亿元,累计资助学生813.34万人次,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14.65亿元,受益学生22.55万人次,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实现国定贫困县(市)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惠及中小学生13.5万人。大力实施教育扶贫移民工程,累计投入超过14亿元,三期共建成24所思源实验学校,改建、扩建14所学校,覆盖全省16个市县,提供优质学位5万多个惠及边远贫困地区的孩子。加大优质资源引进力度,全力推进“一市(县)两校一园”优质基础教育引进工程,通过高位嫁接,采取名校办分校、委托管理等方式引进和洽谈国内合作办学项目55个、对口帮扶项目26个,覆盖20个县(市、区)。
    二、我省农村教育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我省义务教育与自身相比实现了较快发展,取得了明显成绩。按计划,2018年年底义务教育“国检”后,我省义务教育将迈向更大范围、更高质量的优质均衡发展新阶段,实现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的迈进、实现从“规模扩张”向“内涵发展”、从“有学上”向“上好学”的转变。但是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很多不适应,正如贵会指出的,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村义务教育均衡水平较低,我们实现的仅仅是基本均衡,离优质均衡还有不小的差距。二是学校建设中“重硬件投入、轻内涵建设”的思路没有扭转,学校持续发展的后劲不足,教育教学质量不高。三是受制于体制机制因素,教师队伍的数量、结构和质量不适应乡村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结构性缺编突出,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统筹管理权无法得到保障。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考虑
    目前,我厅正在研究谋划下一步的工作重心、目标、措施。在基础教育领域,计划以实现基础教育优质均衡为目标,实施基础教育提质工程,重点抓好基础教育内涵建设,通过加强教育人事体制机制改革,激活教师队伍活力;通过教学教研改革,提高教学质量。贵会提出的建议措施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我厅将在政策制定中充分吸收融合。
    (一)补齐短板,继续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重点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目前正在开展两类学校的摸底调查,下一步将结合摸底情况,制定出台《​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海南省农村小规模学校基本办学标准(试行)》,统筹指导乡村学校标准化的建设。同时,按照教育部要求,将计划于2018年结束的“全面改薄”工程延长至2020年,并把资金项目投入重点向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倾斜,有针对性地改善农村中小学的办学条件,达到填平补齐、保障基本的目标。
    (二)激发活力,加强城乡义务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教师是制约基本教育质量提升的最大“瓶颈”,提升基础教育质量要牢牢把握教师这一关键。一是提高农村学校校长教师待遇,增强职业吸引力,贯彻落实《海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在我省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基础上,提高乡村学校教师高、中级岗位结构比例3—5%。完善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条件,自2016年起,乡村教师评聘职称不作外语成绩、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对人均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增加到400元/月,划分不同档次差异性发放,向条件艰苦的偏远乡村和长期在乡村学校工作的教师倾斜。明确要求义务教育学校评选省级名师、名校长、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教师须具有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工作时间不少于1学年的经历。二是研究制定中小学教师提质分类改革实施办法,建立完善教师退出机制,对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采取竞争上岗、分流转岗等方式分流安置,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活力。三是全面推行中小学全员聘任制,实现中小学教职工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目前,在对我省中小学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工作进行深入调研基础上起草了《关于中小学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事业单位(含中小学)实行聘用制管理的细则,待批准后将下发执行。四是完善教师交流轮岗机制。完善配套措施,推动《海南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对积极参加交流轮岗,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校长教师,在职务晋升、评先评优表彰中给予倾斜。同时,加快建设教师周转房,保证参与交流校长教师优先使用;切实保障参加交流轮岗校长教师的工资待遇,在绩效工资中给予倾斜;明确交流到乡村学校的校长教师,享受乡村教师待遇。
    (三)精细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按照立德树人的总要求,协同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教学、考试、评价等环节的各项改革,加强教研环节,使各方面工作有机衔接、相互配套、相互促进,形成强大的育人合力。一是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全面强化学生核心素养,把“核心素养”进一步落实到课程标准,在重视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培养的同时,夯实终身发展和时代要求的必备品格、关键能力,增强学生的核心竞争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二是要扎实推进高考和中考改革。用好考试招生这个指挥棒,通过完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完善中招考试招生制度,引导广大中小学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不断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三是推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贯彻落实,开展“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建设评估,通过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促进教学质量提升。四是在督导评估上,从督政为主向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转变,不仅体现刚性约束,还要提供指导和服务,尤其要加强督学和评估监测工作,督促和引导学校和广大教师把实施素质教育落到实处。五是加快学区制和教育信息化建设,在前期文昌市、海口市龙华区开展学区制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向全省推广。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克服信息化与教育教学“两张皮”现象,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附件:委员意见征询表
   
   
    海南省教育厅
    2018年7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省教育厅 杨永飞,65230370。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