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协提案
案  由: 关于海南华侨文化遗产保护的建议
提 案 者: [委员] 符琼芬;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外事侨务办公室;  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省财政厅;  2018-04-08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外办
2018年10月11日
详细查看
关闭
关于海南华侨文化遗产保护的建议
(B类)
琼侨函〔2018〕17 号
   
    海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
    关于对政协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0167号提案的答复
   
    符琼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海南华侨文化遗产保护的建议》收悉。该提案指出了我省涉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意义及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对增强我省相关部门的协作,共同做好海南侨务工作和文化事业有积极意义。
    侨乡侨文化融中国与世界、传统与现代、海内外中华儿女于一体,侨乡侨文化的基本精神、基本价值、传承发展深深扎根于中华传统文化,同时又自成体系、韵味独特。我省拥有丰富的侨务资源,但许多侨文化特色遗产遭到岁月侵蚀或人为破坏,面临消亡的危险,当前,摸清遗产底数、抢救濒危遗存是重中之重,加大保护华侨文化遗产的工作力度是我办长期推动的工作之一。我办经对本提案认真研究,并结合省文体厅、省财政厅、省旅游委的会办意见,现对您的提案进行答复如下:
    一、关于我省华侨文化遗产的挖掘和保护。
    近年来,我省对华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十分重视,海口市骑楼老街被评为“中国十大历史文化名街”、文昌等重点侨乡名镇多次入选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主要的侨乡文化建筑遗产被列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2017年4月,省政府印发《海南省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文物保护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责任主体做了明确要求,对文物保障措施和相关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具体任务。下一步我省各相关单位将对《实施意见》进一步贯彻落实。
    二、关于对华侨文化遗产保护的经费支持。
    我省对华侨文化历史遗产的保护有相应的经费支持。国家和省级的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金均对华侨历史文化遗产给予过经费投入,如2017-2018年,我省财政共投入1443万元,用于支持琼海蔡家宅、文昌符家宅的保护工程。同时,对于符合条件的华侨文化遗产项目可根据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向省文体厅、省文化办、省财政厅提出项目申请。省级及以下文物保护单位维护费用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支出范围,市县可统筹从一般补助资金和对市县的奖励资金中安排华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
    三、关于在省博物馆中设立海南华侨文化陈列馆的建议。
    华侨文化在省博物馆展陈中已有相关展示。此外,自2013年以来,我办就积极筹划建设华侨纪念馆一事,并成立了华侨纪念馆筹建工作小组亲自抓落实。该项目得到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被列入《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海南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对外交流合作五年行动计划》对外合作重点项目。截止2018年8月,该项目用地已完成国有土地划拨手续,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初步设计方案已报省政府同意;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一期建设财政资金5000万元已到位,并陆续收到部分海外捐款。在华侨纪念馆的筹办过程中,我办将协同有关部门对散落的海南华侨文化遗产进行摸底造册,进一步保护和利用好海南丰富的华侨文化资源,将华侨纪念馆打造成为搭建我省侨胞的文化交流平台。
    四、关于建设华侨特色小镇的建议。
    目前我省设立了“特色产业小镇发展基金”,计划在2018-2020年连续投入21亿元用于特色小镇建设。我办将继续与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积极对接,争取将重点侨乡小镇纳入特色小镇建设名单,争取资金支持。
    五、关于积极调动海内外社会资源参与海南华侨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利用。
    2017年海南省政府出台了《海南省文物+旅游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将相关的华侨文物列入行动计划统筹推进,通过项目培育和开发,可促进海南华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工作同旅游业融合发展,规划一批华侨文化遗产旅游线路,吸引更多社会资源参与其中。同时,我办通过举办世界海南乡团联谊大会等机会向海外侨胞宣传我省华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工作情况,得到了较好的反响。
    最后,感谢您对我省华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视,以及对我办工作的关心!
   
    海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
    2018年5月29 日
    (联系人:老舒筠,电话:65222576)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