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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做好金融扶贫的建议
提 案 者: [委员] 税军;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政府金融办;  省商务厅;省扶贫工作办公室;  2018-03-22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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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金融扶贫的建议
(A类)
海南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政协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一次会议第0161号提案
    的答复
   
    税军委员:
    政协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一次会议第0161号提案即《关于做好金融扶贫的建议》收悉,我办高度重视,主动与省商务厅、省扶贫办等相关单位及金融机构就提案建议事项进行沟通,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省金融扶贫举措及成效
    近年来,省政府金融办联合相关单位,进一步完善金融扶贫政策、金融创新有效提高贫困户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推动产业发展提升贫困地区内生发展潜力,多渠道、多方式支持我省扶贫开发事业,金融助力扶贫成效明显。一是2017年6月5日至9月15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金融扶贫集中推进 “百日行动”活动,有力推动全省扶贫工作迈向新台阶;二是各银行业分支机构准确定位、精准发力、分类实施金融扶贫。国开行海南省分行和农发行海南省分行发挥政策性银行优势,加大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移民搬迁、生态保护、教育扶贫等领域的资金投放。农行海南省分行、邮储行省分行、省农信社等着重加大扶贫产业项目和扶贫小额信贷投放力度,扶持生产和就业。其他商业银行积极对接“五个一批”扶贫工程,加大扶贫资金投入。截至2018年一季度末,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余额137.89亿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脱贫人口贷款19.31亿元;个人及产业带动精准扶贫贷款81.05亿元;项目精准扶贫贷款37.54亿元。2018年1-5月,全省累计发放扶贫小额贷款7311.32万元,贷款户数2662户,历年累计贷款金额14.13亿元,贷款户数56918户,覆盖率达37.70%;三是不断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提高金融扶贫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如我省天然橡胶“保险+期货+扶贫”项目已经得到省领导的认可,2017年,人保财险在白沙等6个市县开展了天然橡胶“保险+期货+扶贫”项目试点,累计为3528户建档立卡胶农提供了5502万元的市场风险保障。
    二、提案中建议事项推动情况
    (一)关于统筹规划,细化目标,全力推动金融扶贫工作的建议的推动情况
    1.进展情况:
    (1)出台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措施。2016年,省政府金融办牵头制定了金融精准扶贫“十二条”工作措施,经省政府同意后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措施的通知》( 琼府办〔2016〕180号)印发,搭建了比较完善的金融扶贫政策体系。2018年,省政府金融办结合《海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求》等文件精神,联合人行海口中心支行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扶贫工作的通知》,并于6月1日正式印发各有关单位和各金融机构。
    (2)加强督促指导。为进一步完善金融扶贫工作机制,统筹整合各方力量,及时研究解决金融扶贫中的突出问题,用好金融资源推动产业发展和全省脱贫攻坚,根据省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工作要求,结合我省金融扶贫政策实际情况,省政府金融办起草了《2018年金融扶贫政策督导工作方案》,明确金融扶贫政策督导工作的目标和工作机制。该方案已于5月25日正式印发各有关单位和各金融机构。
    (3) 加大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力度。3月,我办会同省扶贫办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琼扶办发〔2018〕36号),明确2018年扶贫小额信贷任务目标,并转发三家涉农金融机构要求落实。农行省分行明确了全行全省扶贫小额信贷覆盖率新增5%,邮储银行省分行要求各市县支行放款笔数及金额较上年增幅均不得低于5%。省农信联社要求各市县行社扶贫小额信贷覆盖率达40%且当年新增扶贫小额信贷增幅不低于5%。
    (4)完善再贷款政策。人民银行海口中支建立健全“核定额度、循环使用、随借随还”的再贷款管理模式,通过制定《关于运用琼中联社小额信贷总部优势发挥扶贫再贷款助推精准脱贫作用的工作方案》,创新探索“扶贫再贷款+琼中小额信贷总部+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模式。
    (5)完善保费补贴倾斜政策。省政府金融办联合海南保监局积极与省财政厅沟通协调,在省政府印发的《2017年海南省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中首次明确了对贫困人群(地区)的保费补贴倾斜政策,对贫困人员政策性农房保险给予100%的财政补贴(省及市县各补贴50%),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含低保户)政策性农业保险由市县财政适当提高补贴。对国定贫困市县创新农业保险产品实行政策倾斜,引导贫困地区因地制宜开展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目标价格指数保险和天气指数保险等创新型保险产品。
    (6)实施差异化监管,落实考核机制。按照中国银监会印发的《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银行业三农和扶贫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8〕46号),海南银监局要求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及时调整三农和扶贫金融服务工作重心。
    2.下一步计划:
    一是将继续坚持扶贫小额信贷为中心工作,进一步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推动扶贫小额信贷扩大规模, 2018年争取实现我省扶贫小额信贷覆盖率达到40%以上。
    二是进一步扩大扶贫信贷投放规模,加大对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的信贷投入力度。
    (二)搭建政银保合作机制,推动金融机构资金投放的建议的推动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展情况
    2017年,省扶贫办与农发行、工商联共同发起成立了农业政策性政银企产业扶贫合作平台,发挥政银企合作优势,创新整合政银企产业扶贫资源配置,利用“农业政策性政银企产业扶贫合作平台”,引领各领域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在贫困地区创建生产基地、兴办专业合作社等方式,与贫困地区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形成利益联结机制。截止2018年4月末,农发行支持20家合作平台企业推进产业扶贫项目15个,投放政策性扶贫贷款18.2亿元,产业辐射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11828户,涉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6871人,占全省建档立卡人数9.7%,其中直接就业帮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38人,平均每亿元带动35人就业,平均每投放285万元产业扶贫贷款可带动一个贫困人口就业增收。今年,平台继续吸收全省更多的重点扶贫龙头企业及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大型国企等致力扶贫的优质企业参与,全年计划再增加20家,总规模达40家,进一步通过“银行+企业+农户”的模式带动贫困地区增产增收。
    2.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海南银监局明确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财政资金投入建立扶贫贷款的担保、风险分散和补偿等机制。对扶贫贷款产生不良的,要积极争取扶贫担保基金和扶贫风险补偿基金代偿。目前,海南各地方政府担保、风险分散和补偿机制建设进展不一。提案中建议搭建政银保合作机制的模式,因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相当多数属于非法人分支机构,按比例分担贷款风险敞口需报经各总行同意且在现有制度的规定下可操作性不强,如风险敞口贷款的核销需上报财政部审核,银行实际承担的损失部分如何核销等,故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意愿不强。该项工作由省工信厅牵头,故建议省工信厅联合相关部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探索建立金融扶贫政银保合作机制。
    (三)以电商扶贫为抓手,打造金融扶贫新模式的建议的推进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展情况
    (1)全省贫困村电商服务站建设实现全覆盖。根据《海南省建档立卡贫困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文件,2017年末提前实现全省300个电商服务站贫困村全覆盖,在贫困村电商服务站建设工作带动下,全省电商扶贫发展氛围逐渐浓厚。
    (2)县域电商发展体系逐步建设完善,为电商扶贫工作开展提供支撑。我省现有5个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定安、屯昌、澄迈等第二批示范县各示范项目已基本建成,并逐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较好带动了本地区电商发展。第三批示范县白沙县电商发展体系基本建立,文昌示范县建设正在开展。在示范县建设带动下,我省各市县电商发展加快。陵水、琼海、东方、昌江、五指山等市县积极与淘宝、邮乐购等国内主流电商服务平台开展合作,推动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省电商扶贫发展体系逐步建设完善,澄迈、陵水等10个市县县域电商服务中心及海口永兴、陵水本号等10余个镇级电商(扶贫)运营中心建设运营,为本地区电商扶贫开展提供有力支撑。
    (3)电商扶贫模式进一步丰富。自全国农村电商精准扶贫经验交流会以来,我省认真学习借鉴大会经验交流成果,结合自身电商扶贫工作实际,对电商扶贫的模式、范围、渠道等要素进行了全面梳理。各地探索形成了不少成功典型模式,包括:白沙通过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开展电商扶贫,建立“1115”电商扶贫生态体系和“1223”电商 2.0 模式;保亭新建村多个合作社通过电商销售本地特色产品、吸引贫困户加入合作社经营;琼中湾岭镇鸭坡村5人团队通过发展共享农庄、乡村旅游等带动脱贫。
    (4)电商扶贫效果初显。据不完全统计,全省通过各类电商渠道实现贫困村农产品上行销售额达1.2亿余元,共带动1.06万余人贫困人口通过电商实现就业创业,带动参与电商行业活动的贫困人员人均增收1400余元。其中海口、儋州、陵水、白沙等市县实现贫困村农产品上行销售额均达1千万元以上。在已建成并运营的贫困村电商服务站中,部分村站有组织实现不同规模的农产品上行,如琼中县22个贫困村服务站农产品上行达30万元、五指山市22个贫困村服务站各类产品上行达126.2万元。
    2.下一步计划
    省政府金融办、省扶贫办以及海南证监局将鼓励并积极推动现有金融电商平台的金融机构与我省商务部门及市县政府对接,整合现有金融电商平台,集中宣传推介我省贫困地区绿色农副产品,打造海南特色品牌,在平台上实现农副产品和水产品供销的信息共享和集中交易,借助大平台的宣传面广、客户资源丰富的优势,有效解决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难的问题,帮助贫困群众增收脱贫。
    (四)鼓励支持我省龙头企业发行扶贫债券
    1.进展情况
    目前,中国证监会及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支持扶贫公司债券发展的法规政策主要包括:《中国证监会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扶贫专项公司债券相关问题解答》《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融资监管问答——扶贫专项公司债券》。截至2018年4月底,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发行扶贫公司债券204亿元,支持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异地扶贫搬迁、产业扶贫、生态扶贫等。我省尚无企业发行扶贫公司债券。
    2.下一步计划
    将建议海南证监局鼓励支持我省龙头企业发行扶贫债券。
   
    感谢您对金融支持扶贫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对我省的金融工作建言献策。
   
   
   
   
   
   
    201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