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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推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建议
提 案 者: [委员] 周军峰;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农业厅;  2018-04-08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发改委
2018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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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建议
(B类)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政协海南省
    第七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129号
    提案的答复(复文分类:B)
   
    周军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中第一条创建秸秆气化清洁能源利用示范基地
    由于受意识习惯、收运体系不够健全、组织利用方式等多种因素影响,我省秸秆综合利用多以简单粗放式处理方式为主,工业化规模化产业化应用程度不高,除沼气化利用取得一定成效和具有一定规模外,如秸秆供热、发电、热解气化、集中供气、工业化制造等方面进展缓慢。下一步,我委将继续研究出台秸秆气化清洁能源利用有关政策措施,并支持示范基地建设。
    二、关于建议中第二条改秸秆直接还田为精肥还田
    我省目前已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印发了《关于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关于做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焚烧的通知》,出台了《海南省主要农业投入品田间废弃物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海南省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和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等。二是研究起草并向省政府报送了《关于海南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的研究报告》,策划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化肥农药减施、田间清洁、农村沼气等十大工程。三是制定了《海南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6-2030)》《海南省现代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海南省畜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此外,农业部、​海南省人民政府于2017年1月签署了《共同推进海南生态循环农业示范省建设合作备忘录》,2016-2017年省政府在省农业厅部门预算设立生态循环农业发展专项资金2.14亿元。四是出台了《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督促、指导各市县建立并严格执行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划定了秸秆禁烧区等;在《海南“十三五”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中提出了秸秆综合利用的目标和具体措施。
    三、关于建议中第三条创建农作物秸秆收储运用公共服务网络平台
    目前我省秸秆资源分布比较分散,规模先进储存场地不够,专业化收储人员市场参与度不高,鼓励农户、农村保洁员、废品收购者从田间地头收集秸秆到指定地点综合利用的政策体系和市场机制尚未形成,多方资本参与收、运、储、综合利用体系还需要完善。下一步,我委将继续研究出台农作物秸秆收储有关政策措施,探索建立农作物秸秆收储运用公共服务网络平台。
    感谢您对我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关心支持!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5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域经济和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处 魏爱霞 65306820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