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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支持海南医学院成立“一带一路热带医学研究中心”的建议
提 案 者: [委员] 杨俊;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06-20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卫计委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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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海南医学院成立“一带一路热带医学研究中心”的建议
(B类)
杨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海南医学院成立一带一路热带医学研究中心的建议”的提案(第010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一带一路热带医学研究中心”建设列入省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的建议
    建议海南医学院向省政府积极申报,争取纳入省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如果省委、省政府决定组建“一带一路”热带医学研究中心,省财政厅表示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统筹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二、关于整合海南医疗资源,提供更高水平平台的建议
    为支持海南医学院建设,解决临床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2016年1月,省委省政府将省农垦总医院成建制划转为海南医学院的直属附属医院。目前,省政府正在推进将省人民医院划为海南医学院直属附属医院的相关工作,省编办予以积极支持,如需将省中医院、省第五人民医院整体划归海南医学院管理,省编办表示,建议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按程序报请省委、省政府批准后办理。近期我委会同省教育厅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海南省人民医院移交海南医学院管理实施方案,拟于近期报送省政府审定。
    三、关于人才引进特殊政策的建议
    依据中共海南省委《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2018-2025
    年)》精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起草了《海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安置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省委常委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即将作为行动计划的配套文件下发实施。“一带一路热带医学研究中心”成立之后,可以按照该《办法》安置高层次人才配偶。
    四、关于科研专项资金的建议
    根据《海南省高等学校编制管理暂行办法》(琼编〔2005〕17号),高等教育和科研机构由学校根据学科建设和事业发展的需要自主确定,报省教育主管部门和省机构编制部分备案。建议海南医学院积极申请中央和省级财政科研计划(专项)资金支持。
    五、关于建立P3实验室的建议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卫办科教函〔2018〕340号)明确要求,“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实现每个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内有1个达到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创造条件积极推动各省份已有规划的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建设,加快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支撑保障能力的提升”。但考虑到省疾控中心整体搬迁建设时间较长,海南医学院有积极性,我们不反对我省首个P3实验室可以由海南医学院建设。
   
    附件:委员意见征询表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6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卫生计生委疾控处 聂怡
    联系电话:65388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