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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以“共享农庄”为抓手促进华侨农场发展的建议
提 案 者: [民主党派] 致公党海南省委会;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农业厅;  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8-04-08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农业厅
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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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共享农庄”为抓手促进华侨农场发展的建议
(B类)
致公党海南省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以共享农庄为抓手促进华侨农场发展的建议》的提案(第009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设华侨共享农庄的设想地域特色、文化特色突出,主题鲜明,对满足世界华人华侨寻根问祖,传播中华文化等意义重大,也是服务全球华侨华人的重要平台。
    二、根据省政府要求,我厅印发《2017年海南共享农庄创建试点申报方案》(琼农字﹝2017﹞122号),文件从总体要求、目标任务、申报条件、申报程序、政策扶持等方面明确了共享农庄创建过程,欢迎有热情、有条件、有实力的申报业主参照2017年的文件来创造条件、准备申报材料,待2018年的共享农庄申报文件印发后,可依据2018年共享农庄申报文件规定的程序来申报创建。
    三、为了推进海南共享农庄建设,省政府出台《关于以发展共享农庄为抓手建设美丽乡村的指导意见》(琼府〔2017〕6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宏观调控提升土地利用效益的意见》(琼府〔2018〕3号)、《关于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琼府〔2018〕8号)、《关于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琼府〔2018〕10号)等一系列相关扶持政策,省农业厅印发了《海南共享农庄建设规范》地方标准(DB HN/045-2018)。2018年1月,由省金融办牵头,在省农业厅和财政厅支持下,海南中视集团、海南农垦旅游集团、海南农垦商贸物流集团、鲲腾基金、省扶贫开发公司等省内知名企业共同发起设立了国内首支共享农庄基金。目前,共享农庄基金首期10亿元资金已基本落实,预计两年之内基金规模可达50亿元。2017年我省共筹措财政资金1.1568亿元支持共享农庄创建试点建设,其中省级财政资金5268万元、市县财政资金6300万元。组织海南共享农庄创建试点单位参加2017年“冬交会”布展,61家创建试点单位共签订合同、协议投资330亿元,其中合同127多亿元。华侨农场可参照近几年出台的相关政策做好安排,适时打造共享农庄。
   
   
    海南省农业厅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