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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优化和提升海南营商环境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
提 案 者: [民主党派] 致公党海南省委会;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  2018-03-21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发改委
2018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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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和提升海南营商环境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
(B类)
对政协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084号提案的答复(复文分类:B)
   
    致公党海南省委会:
    你委提出的关于“优化和提升海南营商环境 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转变政府职能,找准职责定位
    在提升我省营商环境方面,近年来,海南省在加快“放管服”改革、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多规合一”等方面采取了系列举措并取得成效。如精简80%以上的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四级政务服务“一张审批网”,在三个重点园区推行“极简审批”改革试点,公布省市县三级权利责任清单,推出“三级注册官”制,推行实名办税和全省通办,推出多种便利纳税措施,推进市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12345省政府综合服务热线”等。
    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办事效率。优化审批方式,涉及申请人的同一阶段行政审批,实施并联审批和验收,提高投资项目审批效率。推广容缺后补、绿色通道、首席服务官和数字化审图、告知承诺、邮政或快递送达等便利化措施,推行预约办理、同城通办、异地代办、跨层联办、智能导办、一对一专办等多种服务方式,多渠道多途径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排号等号、耗时长、来回跑等问题。进一步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无法定依据的一律取消。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继续推进“多证合一”改革,不断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实行“一枚公章管审批”,提高审批效能。探索对适宜的事项开展智能审批,实现即报即批、即批即得。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开展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创新土地供给机制,将土地投资强度、产值、税收等相关指标,作为建设用地供应准入标准,促进土地利用效益提升。探索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依法直接登记制度。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各类执法机构、职责和队伍,大幅减少市县政府执法队伍种类,进一步推动力量下沉、重心下移。整合优化基层治理网格,实现“多网合一、一员多能”,提升基层监管执法能力。
    二、围绕“多规合一”改革,进一步加强营商环境建设
    一是修改完善市县总体规划,深化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海洋生物资源保护线、围填海控制线。优化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空间等功能空间布局。认真执行“多规合一”下的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海洋功能区划和海洋生态红线制度。制定出台《海南省围填海管控实施办法》。探索建立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制度。
    二是促进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市场竞争制度建设。建立产业负面清单制度,全面禁止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产业和低端制造业发展,在坚守生态环保底线下进一步放宽产业准入。充分发挥政府基金引导和聚集放大作用,以资本为纽带,充分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发挥基金自身资源整合优势,实现引资引智引产业,助推自由贸易区(港)的建设。支持与自由贸易区(港)相匹配的总部经济发展。
    三是优化营商法治制度建设。利用我省经济特区立法权,建立符合自贸区(港)发展实际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规规章体系。坚持中外当事人诉讼主体平等、适用法律平等、法律责任平等,依法保护国外(含境外)当事人的合法产权以及各项权利。依法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探索适时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海南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以及海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院、海南海事仲裁院等专业仲裁机构。
    四是进一步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利用我省经济特区立法权,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明确的诚信信息采集、处置、管理等法规体系。探索建立信用评分制,对诚信行为建模量化,并按量化分值实行不同监管(优惠)措施。对市场经营行为情况进行线上线下动态监测和核查。强化企业投资经营事中事后监管,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五是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加大对公用企业垄断行为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旅游市场等排除、限制竞争等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行为,严厉打击网络传销。建立省民营经济发展软环境评价机制,聘请民营企业家为监督专员,组织民营企业家及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政策落实及涉企服务情况进行评议。清理、废除各种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政策措施。畅通社会各界、群众、行业、消费者等商业贿赂举报投诉渠道,推动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环境建设。
    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
    一是举办2018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港)百日大招商(项目)活动。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精神,响应习近平总书记“欢迎全世界投资者到海南投资兴业,积极参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共享中国发展机遇、共享中国改革成果”的号召,省委、省政府决定于5月20日-8月31日举办2018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港)百日大招商(项目)活动,重点在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区域瞄准世界500强、全球行业领军企业和知名品牌企业开展点对点招商,引进总部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园区开发运营公司和产业项目。
    二是创新招商方式。应用现代化技术手段促进招商工作开展,创建中国(海南)自由贸易区(港)招商引才网,实现网上招商引才、线上线下互动等,在时间和空间上得到进一步延伸;通过与国际专业招商代理机构加强合作,力争在招商引资方面获得突破。
    三是加强招商制度建设。强化“全省一盘棋”观念,实行以上统下原则,建立招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谋划、协调推进海南自贸区(港)招商工作,研究制定招商工作考评激励机制,加强项目跟踪和服务,确保项目“引得来,留得下”。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6月16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海南省发展改革委 苏岳亭 65230841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