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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提高外来务工人员工作稳定性的建议
提 案 者: [委员] 高淑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口市政府;三亚市政府;  2018-04-08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人社厅
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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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政协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048号提案的答复
(B类)
琼人社提案建议答复函〔2018〕6号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政协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0048号提案的答复
   
    高淑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外来务工人员工作稳定性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农民工子女入学、转学规定与流程”的问题,办理情况如下:
    近年来,省教育厅、各市县人民政府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琼府办〔2004〕22号)和《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琼教基〔2014〕58号)的文件精神,想方设法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从2014年起,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免费、划片、就近入学,使13.28万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例如三亚市政府,为了规范管理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2014年出台了《三亚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暂行规定》,明确了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程序、入学手续。随着工作的深入,三亚市不断完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登记程序,简化手续。2016年《居住证暂行条例》实施,三亚市教育部门于2016年7月下发了《三亚市教育系统贯彻<居住证暂行条例>实施方案》,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完成义务教育后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参加普通高考等进一步规范,优化和简化了入学登记手续。从2017年开始,凡在三亚市办理了居住证且购买社会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三亚市入学登记时只需要提供居住证和社会保险清单即可,教育行政部门则根据各学校学位情况依据“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予以安排入学。
    但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城市人口迅速增加,城区学校的建设速度赶不上人口增长的速度,造成城区学校学位过度紧张,甚至出现大班额和超大班额现象,尤其是海口、三亚等热点城市学位紧缺问题更加突出。以海口为例,2014年-2017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超计划招生人数平均每年6000人以上,义务教育阶段接收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的比例也在逐年增长:2014年33.3%、2015年39%、2016年39.8%、2017年43%,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班额不断扩大,四个区均有大班额情况。目前,海口市56人以上的大班额数有1304个(小学1076个,初中228个),其中城区大班额班数为1296个,乡镇大班额数为8个。在不考虑人口增长的前提下,消除大班额,海口市城区义务教育需增加学位24030个,其中小学20610个,初中3420个。因此,入学热点城市设置一定的入学条件是不得已的做法,也是全国许多城市的普遍做法。
    省教育厅和各市县人民政府府一直在努力解决义务教育入学难问题。首先,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从2013年开始,按照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建设好每一所学校,让老百姓的孩子在家门口就能接受有质量保证的教育。截止到2017年,我省已按计划完成19个县(市、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认定。第二,大力加强城区学校建设,不断扩大城区学校学位供给。如海口市自2015年以来,通过实施基础教育“10+2”等新建、改扩建学校项目,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14所,增加学位21237个。第三,在全省实施“一市(县)两校一园”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工程和“好校长、好教师”引进工程,通过合作办学方式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并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各中小学向高质量均衡发展,减小少数优质学校的入学压力。附着城区中小学校学位的不断扩大,学校办学水平逐渐均衡,入学压力逐渐减小,入学手续将更加简化。
    今后省教育厅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市县政府认真落实共同责任,逐步建立起以流入地市、县政府管理为主,进城务工就业农民流入地政府(以下简称流入地政府)与进城务工就业农民流出地政府(以下简称流出地政府)相互配合,有关部门齐抓共管,采取多种形式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的工作机制,确保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能够“进得来、读得起、学得好”。
    二、关于“加快推进外来务工人员的积分落户政策”的问题,办理情况如下:
    (一)省公安厅配合省发改委起草《​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二)全面加强公安机关户籍、居住证管理工作。4月18日、4月24日先后下发《海南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迅速组织对省外人员在琼申办落户和居住证办理情况开展检查的通知》,5月10日开展全省居住证工作大检查,5月28日组织召开全省户政工作会议,5月29日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地区户口登记、注销和分户管理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各市县公安机关改进户政窗口服务,加大户口和居住证工作日常监管,加强检查督促,对各类违规行为立即纠正、严肃问责。
    (三)推动居住证制度全省覆盖。目前,全省登记流动人口1885609人,其中居住半年以上1577774人,占83.7%。海南宣布建设自由贸易区后,居住证的申办量有所提升,从4月14日至5月29日办理制发省外户口办理居住证14378张,与去年同期上比增长26.6%。
    下一步省公安厅拟计划6月到雄安新区考察户籍管理制度,以建设适用我省自贸区(港)新型户籍制度。
    三、关于“加大公租房建设力度,让外来务工人员住有所居”的问题,办理情况如下:
    (一)2018年3月,经省政府同意,省住建厅等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的意见》(琼建住房〔2018〕80号),明确通过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等,满足本地困难群众基本住房需求,也包括在城镇稳定就业的住房困难外来务工人员。省住建厅将继续指导市县政府加快现有公租房建设和分配,并根据需求多渠道筹集公租房房源,增加实物供应,适当放宽准入条件。同时通过健全公共租赁住房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的机制,有效解决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问题。
    例如三亚市政府,已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三亚市公共租赁住房主要用于解决外来务工人员、三亚市灵活就业人员等城市“夹心层”的住房问题,其申请条件为:一是申请人应满18岁。二是申请人及配偶在三亚市无住房或无租住公房。三是两人(含)以上家庭申请,家庭收入符合三亚市人民政府府规定的中等或中等以下收入线标准;单身人士申请,上年度可支配收入在城镇职工年平均收入以下。四是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而且连续在三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截至目前,三亚市分配公共租赁住房6000余套,解决了约20000名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目前三亚市计划在抱坡新城片区(南区)保障性住房项目及海棠区产业园区人才房项目建设约10000套保障性住房,待项目建成后将开展房源申报工作,届时符合申报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按政策申报,解决其住房问题。
    (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租房分配方式的通知》(建办保〔2017〕634号)已明确:“住房困难职工较多的单位,可根据当地公租房有关政策,向住房保障部门提出配租申请,并协助住房保障部门和公租房产权单位做好相关工作”,省住建厅将督促指导各市县落实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用人单位作用。
    感谢您对本省外来务工人员的关心和支持,期待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6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