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茂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引导关联产业集群发展,形成创新创业示范区的建议”提案(第0012号)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关联产业集群发展与创新创业示范区建设的关注。我厅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坚持可持续发展观统领产业发展政策
2018年4月,习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宣布支持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海南发展不能以转口贸易和加工制造为重点,而要以发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建设“三区一中心”是中央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赋予的战略定位,其中之一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就是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一定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优先的位置,损坏生态环境的项目,再好我们也不要”,这已经成为我省推动经济转型升级,谋划产业发展,制定扶持政策的重要原则。
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因地制宜协同创新,重塑全省产业链与集群布局
省发改委正在牵头制定《关于支持海南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方案》。新时代建设美好新海南,经济建设是基础,产业发展是抓手,创新驱动是核心。建设立足地方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整合和优化创新资源要素配置,充分释放协同创新和人才集聚效应,重塑全省产业链与集群布局。通过政府引导、企业化运作,推动各类创新要素集聚。按照地理相对集中、服务高度集约的理念,进一步完善产业集群发展生态系统,提升集群核心竞争力。发挥海口、三亚、儋州(洋浦)和琼海等中心城市比较优势,强化各城市在创新链、产业链上的合理分工,加快形成“两极一带一高地”的产业集群空间格局。发挥金融对技术创新和集群发展的支撑作用,探索建立产业链创新链资本链人才链相互融合发展的国家级新兴产业集群试点。
三、以产业园区为载体加快产业集群发展
产业园区是以为促进某一产业发展为目标而创立的特殊区位环境,是区域经济发展、产业调整升级的重要空间聚集形式。产业园区能够有效地创造聚集力,通过共享资源、克服外部负效应,带动关联产业的发展,从而有效地推动产业集群的形成。今年6月,沈晓明省长亲自部署产业园区工作,强调要在自贸区(港)建设新的历史背景下研究和遵循园区发展规律,并且要做到三个对标确保园区发展的方向不偏、节奏不乱: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对海南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对标以旅游、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以及种业等十个重点领域,对标省委确定的六类园区和十二大产业。省长还在财政专项扶持、产业基金引导、用地优先保障、推广极简审批、建立奖罚机制等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四、着力发展高新技术,打造创新创业升级版
目前我省十二大产业共有省级重点产业园区24个,分为六类,其中高新技术及信息产业园区类5个,即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美安新城高新技术开发区、海南生态软件园、三亚创意产业园、陵水清水湾国际信息产业园。2017年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为212.28亿元,同比增速14.8%。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模和增速均位列十二大产业中的第五位。高新技术企业269家,实现营业收入475.4亿元,工业总产值365.9亿元。高新技术企业整体综合经济效益表现良好。
我省通过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科技园区、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等多种层次机构,为我省大众创业万众创营造了良好氛围,取得了初步成效。我省已认定的科技创新创业孵化服务机构17家(其中:国家大学科技园2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5家、国家备案和省级众创空间9家)。2017年服务的创业团队数量1633家,在孵企业数量1967家,累计毕业企业数量454家,上市、挂牌171家。除此之外,省工信厅还认定了两批互联网专业众创空间,共计13家。
2018年5月,按照习总书记4.13讲话和中央12文件精神,省委省政府已将“加强海南与东南亚国家的沟通交流,重点开展创新创业领域合作”、“设立海南国际离岸创新创业示范区”、“鼓励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和“鼓励更多市场主体和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等创新创业工作列入今后一个时期重要任务清单,明确了责任分工。省科技厅和有关职能部门已经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并稳步推进相关工作,力争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有所突破、打造创新创业升级版。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7月9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省科技厅高新处,唐正星,
65333525,13976676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