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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适度规模发展农业企业的建议
提 案 者: [政协专门委员会] 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农业厅;    2018-04-08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农业厅
2018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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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适度规模发展农业企业的建议
(B类)
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适度规模发展农业企业的建议》(第0009号)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推动我省农产品加工业实现突破性发展,我厅制定出台产业政策措施,积极争取产业扶持资金。
    一、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为落实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精神、《农业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人民银行 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指导意见》(农经发〔2017〕9号)和《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琼办发〔2017〕80号),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中国农业银行办公室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支持政策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经〔2018〕3号),制定了《海南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支持政策创新试点方案》,出台了财政和金融扶持政策,2018年我省将在海口、三亚、文昌、琼海、万宁等地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政策创新试点工作,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创建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分工协作为前提,以规模经营为依托,以利益联结为纽带的一体化农业经营组织联盟。通过创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做强做大农业龙头企业,打响海南农业品牌,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融合发展。通过产业化联合体的模式,构建上下游相互衔接配套的全产业链,实现单一产品购销合作到多元要素融合共享的转变,推动订单农业和“公司+农户”等经营模式创新。
    二、扶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
    一是推进出台产业政策。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93号),我厅代拟了《关于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4月10日,省政府李劲松副秘书长受刘平治副省长委托,组织召开了省政府专题会议研究《意见(送审稿)》。根据会上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的意见,我厅对《意见(送审稿)》再次进行修改,于6月1日呈报省政府审定。6月11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琼府办〔2018〕55号)已印发。
    二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2018年我厅部门预算安排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扶持资金5000万元,支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建设,主要支持内容为:农产品预冷、烘干、分级、包装等初加工设施建设,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建设,中央厨房产业模式和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海口罗牛山、定安塔岭、屯昌城北、琼中湾岭、万宁乐来等农产品加工物流园区进驻项目建设。通过财政资金补助,撬动社会资本,助推产业发展和产业升级。
    三、实施“农保贷”项目
    为了缓解农业发展中“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我厅推动实施“农保贷”项目,利用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通过保证保险、贷款贴息等方式,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鼓励规模经营者向二三产业延伸,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以产业融合发展带动规模经营。
    四、开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
    我厅积极开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评定工作,将农产品加工行业、加工附加值占比等指标列为重要的考评和监测指标,以此鼓励一产向二产延伸和转化,通过产业园的示范和引领作用促进加工型企业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带动全省农产品加工产业健康发展。
   
    海南省农业厅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