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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坚持科技创新,提高成果转化能力的建议
提 案 者: [政协专门委员会] 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科学技术厅;    2018-03-15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科技厅
2018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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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坚持科技创新,提高成果转化能力的建议
(B类)
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坚持科技创新,提高成果转化能力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贵委对我省科技创新及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关注。现就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一、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体系建设
    省委省政府坚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把科技引领、创新驱动、成果转化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坚持“大项目带动,大企业进入,高科技支撑”发展产业,把完善体系建设、强化政府引导、破解制度束缚、释放现有潜力作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渠道,“十二五”期间,出台了《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的意见》、《海南省鼓励和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暂行)》、《海南省创业英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等一系列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的产业、人才政策措施。在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颁布后,及时出台了《海南省促进省属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意见(试行)》,2016年出台了《海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7年5月召开海南省召开科技创新科技奖励大会后,出台了《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对科技创新、创业和科技成果转化,给予很大的政策优惠,逐步完善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体系,取得了初步成效。
    二、出台相应的政策和保障措施,引导科技人员、人才向企业流动
    根据《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2018-2025年)》要求,一是鼓励国内知名研究机构在海南设立分支机构,促进科研人员等合理流动。二是拟制定出台《海南省“南海英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或企事业单位从事科技研发或管理工作、有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的人才,以技术入股的形式进行创业。
    三、加大合作,加快农业科技推广与应用
    1.支持大中专院校开设农产品加工与贮藏、食品科学、食品质量与安全相关的专业。2015年5月,​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琼府[2015]31号),明确要求要强化涉农专业建设,扩大涉农专业招生规模。目前我省4所农业类中等职业学校开设的主要专业有:畜牧兽医、设施农业生产技术、农村经济综合管理、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观光农业经营、现代农艺技术、农村电气技术、果蔬花卉生产技术、农产品保鲜与加工、植物保护、现代林业技术等11个专业。高职院校主要开设的农业类专业有:畜牧兽医、园林技术等2个专业;本科院校主要开设的农业类专业有: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设施农业科学与技术、农业资源与环境、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园林、水产养殖学等9个专业。2014年以来,我省实施了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及招生试点项目,试行中高职“3+2”连读等7种改革项目,推动了中职、高职、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有效衔接。我省试点在果蔬花卉生产技术和海水生态养殖等2个专业上开展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试点,招生计划逐年增加;在观光农业经营、果蔬花卉生产技术和畜牧兽医等3个专业上开展中高职“3+2”连读、分段培养试点。专业选择契合我省产业发展战略,以农业类人才一体化培养为核心,培养农业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高技能型性人才。
    目前我省高职和本科正在向财政申请对就读农业类学生实施学费减免政策。
    2.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倾斜支持贫困地区实施科技项目,面向农村地区推介最新农业科技创新成果,发布“技术成果包”、“产品成果包”,增强农业产业支撑能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果,针对“一县一业”、“一乡一品”示范带动一批农村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加强产业发展关键技术攻关。重点支持我省农业种质资源创新和品种共性关键技术研究,为农业扶贫产业发展提供优质农产品品种资源。支持农业重大病虫害防治关键技术研究,为农业扶贫产业提供质量安全保障,争取槟榔病害防治关键技术获得重大突破。继续支持农业环境污染问题治理专项技术研发。
    3.积极搭建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平台。依托农业科技园区、农业科研院所、龙头企业、大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载体,建设“星创天地”(农业创新创业空间),扶持培育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和有生产能力的贫困户创新创业。充分发挥“星创天地”创新驱动发展载体的功能作用,将科技信息、资金、管理等生产要素全部导入科技扶贫,为贫困户创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加速更多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推动新技术、新产品形成新业态、新产业,为打赢脱贫攻坚做出新贡献。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建设农业科技集成示范园,推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在农村地区建设一批集科研示范、成果推广转化、农民技术培训为一体的农村科技示范创业服务基地,引进和孵化一批科技型企业,带动发展一批科技型农民专业合作社。
    四、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载体建设
    通过加大财政资金引导,推动公共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体系,已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2015年在“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中设立“科技成果转化方向”,支持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采取市场化运行模式,建设新型研发机构、中试与转化基地、技术转移转化中心等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推动技术创新、中试放大、科技成果转化、创业孵化、产业化等全链条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特别是新型研发机构,将有利于打破传统研究体制机制的束缚,遵循市场规律,根据产业需求决定项目研发,从根本上解决科研、市场两张皮的问题,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创业孵化、产业化等整体推进,对我省产业发展发挥强有力的推动作用。全省现有新型研发机构6家、中试与转化基地2家、转移转化中心6家。带动投入2.8亿元,开展研发141项、获得专利175项、推动成果转化41项、孵化企业39家、完成中试项目48项、转移转化科技成果105项。
    二是推动科技创新研发平台建设。截止到2018年6月,全省共有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家,国家大学科技园2家,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1家,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1家,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2家,省级重点实验室49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3家。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7月12日
   
   
    (联系人:省科技厅唐欢 65376710)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