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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加强对我省精神病患者精准医疗救助的建议
提 案 者: [委员] 郑进方;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  2017-03-30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卫计委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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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我省精神病患者精准医疗救助的建议
(A类)
琼卫疾控函〔2017〕83号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0321号提案的答复(A)
   
    郑进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我省精神病患者精准医疗救助的建议”的提案(第032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由于严重精神障碍属于慢性迁延性疾病,需要长期服药治疗,而且一人得病,拖累全家,家庭至少需要有一人照顾看管患者,导致家庭能劳动外出挣钱的人减少,加重了患者家庭贫困。为切实减轻患者负担,我委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积极争取财政资金,为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免费服药治疗。从2017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2020万元,通过“医保先行+财政兜底”方式,为全省2万名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免费服药治疗。
    二是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提高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住院报销比例。目前我省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达到85%以上,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达到75%以上,在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达到65%以上。
    三是积极呼吁各市县采取财政兜底方式,免费为贫困精神障碍患者实行免费治疗政策。目前,三亚市、东方市率先在全省采取“医保报销+财政兜底”模式,对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免费门诊和住院治疗;琼海市采取“医保报销+财政补助”模式,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90%。
    四是积极协调民政、财政等部门做好“三无”(无法定监护人、无经济来源、无家可归)和流浪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按月人均2000元的标准提供基本医疗救治和基本生活保障。
    五是积极发挥好中央补助地方和省残联残联彩票公益金项目作用。国家每年按1400元/人的标准为我省533名贫困患者提供免费服药治疗;省残联每年按4000元/人的标准为全省600名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住院补助。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海南省精神卫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目标要求,以及海南省民政厅和我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农村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重特大疾病和慢性病救治救助登记台账的通知》要求,认真抓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特别是贫困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救助工作,争取在“十三五”期间全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门诊和住院费用全免,切实减轻患者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现象发生。
   
    附件:委员意见征询表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卫生计生委疾控处李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