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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加强保护黎族传统民居船形屋的建议
提 案 者: [委员] 郑金莲;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财政厅;  2017-03-22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民宗委
201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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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保护黎族传统民居船形屋的建议
(B类)
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对政协海南省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313号办理情况的答复(B)
   
   
    郑金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保护黎族传统民居船型屋的建议》(第0313号)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船型屋是黎族先民在海南岛特有的自然环境和气候条件下,经过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形成的一种独特的建筑形式。它区别于金字型茅草屋,在台风多发、暴雨频繁的海南岛具有更好的防御功能。几千年来,黎族人民都将以木材、茅草、稻草、泥巴为主要建筑材料的船型屋作为最佳的居所,船型屋在建筑上的就地取材和实用功能充分体现了黎族先民的聪明智慧。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建筑材料的更新换代,黎族村落的民居也从土木草结构的船型屋、金字型屋演变为砖瓦结构的瓦房,进而演变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小楼房,黎族曾经的传统民居船型屋在形式上正走向消失。
    为了延续船型屋建筑文化,向世人展示这一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省有关工作部门和地方政府高度重视船型屋的保护和传承工作。
    2008年,由东方市政府申报的“黎族船型屋居住习俗”更名为“黎族船型屋营造技艺”,并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2015年,东方市白查村被省政府确定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了促进黎族船型屋的数字化保护工作,2016年,在省民宗委的牵头下,东方市政府、五指山市政府分别与大连民族大学建筑学院合作,就东方市白查村和五指山市初保传统民居(船型屋)数据化保护项目达成技术服务合同。服务合同有三项核心内容:一是对船型屋的营造技艺进行数字化,形成三维动画演示样本,永久保护船型屋营造技艺;二是设计一款混凝土结构的船型屋建筑样本供社会借鉴使用;三是根据需要,规划设计一个黎族船型屋示范村寨。目前,前两项内容已基本完成,预计今年年底可提交数字化保护成果。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推进如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落实省民宗委编制的《海南省“十三五”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规划》得具体措施,加强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工作,建设黎锦、苗绣、船型屋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加大力度扶持和培养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加大东方白查村、五指山初保村等黎族传统村落的保护,以数字化方式记载黎族船型屋的营造技艺,在有条件的黎族村寨、旅游景区建造展示性黎族船型屋。
    二是根据《<海南省“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纲要>重要举措和工作项目分工》提到的“创建海南民族风情文化品牌”要求,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推动地方政府或企业参与建设黎族船型屋传统文化村落,以建设美丽乡村为抓手,带动和促进少数民族群众脱贫致富,打造少数民族风情文化品牌。
    三是推动开展以船型屋、黎锦、苗绣等为代表的国家级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发展的调研活动,形成建议性调研报告,并协调有关职能部门从政策、资金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共同促进海南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发展与繁荣。
    感谢您对船型屋保护和传承所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相信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海南民族文化事业一定会取新的进步,黎族船型屋建筑文化的保护工作也会在国际旅游岛建设中得到传承与发展。
   
   
    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7年7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