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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师资力量的建议
提 案 者: [人民团体] 海南省台联;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教育厅;    2017-03-23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教育厅
201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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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师资力量的建议
(B类)
海南省教育厅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0237号提案的答复
    (复文分类:B)
   
    省台联:
    贵会提出的第023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师资力量的建议”提案收悉,感谢贵会对我省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关心与支持。经研究,现就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增加农村教学点教师的待遇”
    (一)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问题的根本原因
    我省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长期以来受城乡发展不平衡、交通地理条件不便、学校办学条件欠账多等因素影响,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师仍面临职业吸引力不强、补充渠道不畅、办学条件简陋等突出问题,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得不到及时补充和提高,制约了农村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农村教师队伍建设
    2010年4月,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琼府〔2010〕26号),就加强我省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出22条政策。省、市县两级还加大专项资金支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周转房建设,改善了农村教师的工作生活条件。仅2016年我省农村学校周转宿舍项目财政资金总投资就达到1028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00万元,省级资金3950万元,市县资金4331万元),共建设1263套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规模达44205平方米。
    2013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海南省偏远贫困地区行政村以下农村小学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琼府办〔2013〕150号),自2013年9月起对我省11个国定和省定贫困市县以及其他市县8个民族乡镇的行政村以下农村教师发放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惠及9000多名偏远贫困地区行政村以下农村教师,为偏远贫困地区教师解决实际困难。
    2015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又出台了《海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琼府办〔2015〕235号),这是省委、省政府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部署和要求,采取切实措施加强我省老少边穷岛等边远贫困地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明显缩小城乡师资水平差距,让每个乡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的又一项重大举措。根据该计划,我省从2016年起,在落实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月人均200元)和偏远贫困地区行政村以下农村小学教师生活补助(月人均300元)政策的基础上,对乡村教师月人均增加100元生活补助,所需资金由市县级财政承担,按乡村学校距离县城、乡镇中心区域边远程度和艰苦程度,划分不同档次差异性发放,向条件艰苦的偏远乡村和长期在乡村学校工作的教师倾斜。
    (三)创新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补充机制
    一是我省于2015年启动实施了中小学优秀校长和学科骨干教师引进工程,是建省以来“规格最高、规模最大、经费最多、待遇最优”的教育引才工程。计划用三年时间面向全国引进300名校长教师,其中校长60名、骨干教师240名,聘期5年。引进工程由省级相关部门搭建招考平台,市县负责录用及管理。通过为一所中小学校引进1名校长和若干名骨干教师的方式,尽快改变学校落后的办学面貌。省财政预计投入资金1.5亿元,给予安家费、年度补贴;市县则负责落实人员编制及周转宿舍等待遇。在2016年引进录用的校长和骨干教师当中,少数民族贫困地区、乡镇以下学校的校长、教师占比达到66.67%,体现了重点扶持教育薄弱地区、补齐人才短板的要求。引进工程的实施,有利于产生人才集聚效应,提升教育薄弱地区教育水平,促进了包括农村在内的区域教育均衡发展。
    二是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公开招募高校优秀毕业生担任特别岗位教师,到县以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优秀毕业生从事农村教育工作。2006年至2016年来,共为保亭、东方、白沙等14个市县招聘特岗教师5374人,极大的缓解了经济相对落后边远贫困市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紧缺状况,优化教师队伍学科结构,有力的促进了农村教育质量的提升。
    2016年启动实施海南省学前教育农村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省教育厅会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编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省级学前教育农村特设岗位教师计划的通知》(琼教师〔2016〕47号),计划从2016年至2020年,省级每年为乡镇中心幼儿园招聘约100名特岗教师。通过该计划的实施,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乡镇幼儿园学前教育工作,逐步解决乡镇幼儿园师资不足等问题,提高乡镇幼儿园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是实施海南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省教育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和省人社厅联合印发的《海南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琼教师〔2016〕26号),计划从2016年起,用五年时间,每年为我省公办乡村小学定向免费培养“一专多能”师范生约200名,为公办乡镇幼儿园定向免费培养师范生约100名。定向免培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每月补助生活费。目前2016年招生计划录取入学工作已全部完成,2017年的招生宣传也正在紧锣密鼓进行中。自2021年起,定向免培生毕业后即可回定向市县的乡村小学、乡镇公办幼儿园任教,以保障农村教师的补充和更新换代。
    (四)提高农村教师待遇是稳定乡村教师队伍、支持和鼓励人才到乡村从教的一个有效途径。目前国家实行的是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我省已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落实了偏远贫困地区教师生活补助、乡镇工作补贴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今后我省将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工资政策,不断提高农村教师待遇水平。
    二、关于“改善农村教师生活环境”
    2014—2016年,我省在中央资金和政策的引领支持下,加大统筹力度,足额落实地方财政资金,共落实全面改薄专项资金32.8亿元,新建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厕所等校舍面积78.4万平方米,投入体育场地、围墙等附属设施建设8.22亿元,购置课桌凳、学生用床、信息化设施设备及计算机、饮水、洗浴设施等设备7.34亿元。所有实施项目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校园面貌焕然一新,校容校貌整洁美观,校园文化氛围浓厚,教学教辅用房质量整体提升,室内采光良好,照明设施完善,黑板、图书按标准配备,体育活动场地和设施设备齐全;寄宿制学校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学校宿舍、床位、厕所、食堂、饮水等生活设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学生学习和寄宿需要得到基本满足。在教育信息化方面,全省中小学校光纤网络覆盖率达到80%,中小学校园网拥有率达到58%,多媒体教室拥有率达到73%,基本实现了教学点至少保证一套多媒体设备,完全小学及以上学校每个班级配备一套多媒体设备的预定目标。
    今后我省将继续围绕全面改薄“二十条”底线指标,坚持“保基本、补短板、兜底线”,全力推进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建设,不断改善农村教师的工作生活环境。
    三、关于“关心农村教师的成长进步”
    (一)从政策层面保障农村教师的培训学时
    我省制定印发了《海南省中小学“好校长、好教师”培养工程(2015-2020年)实施方案》(琼教师〔2015〕13号),明确规定:“对在职中小学校长,进行每五年累计不少于360学时的提高培训”,“贯彻实行五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制度”。《海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琼府办〔2015〕235号)再次强调“到2020年,对全体乡村教师、校长进行不少于360学时的培训。各市、县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保障经费投入,确保乡村教师每年接受不少于72学时的培训。”在省级政策的保障下,各市县积极投入本级财政资金,开展本市县教师培训。如昌江县依法落实教育经费“两个比例、三个增长”规定,近三年县财政共安排600多万元经费用于教师专项培训,学校公用经费中用于教师培训的费用不少于5%,共培训各学科教师42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农村教师的专业水平。
    (二)国培计划重点面向乡村教师
    我省国培项目自2015年起进行了改革,主要目标任务是通过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和农村幼儿园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提高农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整体素质,改革后具体包括5类模式:乡村教师培训团队置换脱产研修、送教下乡培训、乡村教师网络研修、乡村教师访名校培训、乡村校园长培训。其中置换脱产研修项目为项目市县打造了一支“用得上、干得好、能示范、能引领”的市县级教师培训团队,通过送教下乡培训项目,对乡村教师进行培训,支持乡村学校开展校本研修。乡村教师网络研修通过推行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为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提供专家指导和优质课程。乡村教师访名校培训、乡村校园长培训等项目,优化了农村教师学科知识结构,丰富农村教师现代教育教学管理及学科知识,更新其课程理念,有效改进了农村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
    (三)实施“边远乡村教学点小学教师培训计划”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我省边远乡村及教学点小学教师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我省专项设立“海南省边远乡村教学点小学教师培训计划”,从2014年起至2018年的实施周期内,每年投入省级财政经费800万元左右,充分发挥省、市县两级培训体系,利用现有的市县级教师培训资源场地,组织省级优质师资送教下乡,每年对全省3000名以上的乡村教师开展集中培训,提高其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同时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提高市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培训能力,推进教师培训工作向农村学校和教学点倾斜。
    (四)职称评聘晋级向农村教师倾斜
    2014年5月我厅与省人社厅联合出台了《关于印发海南省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琼人社发〔2014〕114号),已建立了城乡一致的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并在岗位设置管理中重点向农村、偏远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鼓励和引导城镇中具有高级教师职称的教师到农村、薄弱的学校任教。2016年7月,经省教育厅与省人社厅共同起草,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琼府办〔2016〕175号)明确教师职称评聘向乡村教师倾斜:“在乡村学校任教(含城镇学校教师交流、支教)3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在“申报条件”中要求“要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含全日制支教)经历,或有2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兼职支教经历”,并落实乡村教师评聘职称不作外语成绩(外语教师除外)、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
    四、关于“建立教师定期流动制度”
    (一)制订出台教师交流轮岗制度
    为加快推进我省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的交流轮岗,2015年我厅牵头会同省编办、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琼教师〔2015〕104号),积极引导各市县以规范化学校和城区优质学校为主导,与农村或周边薄弱学校共同组建帮扶关系的交流,采取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名校办分校、集团化办学、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多种途径和办法实施教师交流。如:海口市采取“片区校”和“中心校”托管的管理模式,将薄弱学校和教学点纳入“片区校”和“中心校”托管范畴,在开展教研活动和统筹教学点课程和教师方面发挥资源优势和引领作用,为整体提升全市教学办学水平提供了支持。澄迈县加大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力度。近三年新任校长16名,交流校长58名,参加交流支教的教师有350名,根据中小学校的编制、学科等具体情况,每年交流调配教师近200名。
    (二)开展“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
    2013年5月,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扶贫工作办公室联合制订了《海南省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琼教师〔2013〕29号),从2013年起至2020年,每年选派150名优秀中小学教师到“三区”(即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支教一年。2016年度选派的支教教师人数达到了210人,扩大了项目辐射面。通过选派支教教师和培训当地教师等多种举措,加快“三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为推动“三区”普及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提供人才支持。
    总之,我省将继续加大对农村教师的支持力度,不断完善农村教师支持计划的政策措施,力争到2020年,全面改善农村学校教师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促进优质师资回流农村,建设一支数量充足,专业扎实、师德高尚的“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的农村教师队伍建设。
   
   
   
    海南省教育厅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