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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推进南繁基地建设和海南农业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建议
提 案 者: [委员] 戴 扬;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农业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04-21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农业厅
2017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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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业厅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96号提案的答复
(B类)
戴扬代表:
    您在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南繁基地建设和海南农业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建议”的提案(第0196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海南省第七次党代会上,刘赐贵同志代表六届省委作报告,报告提出要“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其中提到要吸引社会投资高水平建设“美丽海南百镇千村”。自省委、省政府确定建设百个特色产业小镇战略以来,全省各市县、各部门迅速行动,建立了创建工作协调机制,先后启动了规划编制、产业选择论证、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等工作;并统筹财政资金,积极引导和带动社会投资,有序推进“五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建设;积极培育打造琼一批具有产业支撑、民族特色风貌的特色小镇。今年以来,省发改委正在积极推动出台《海南省百个特色产业小镇三年行动计划》,加强项层设计和统筹指导市县推动特色产业小镇建设;正在积极推动设立海南省特色产业小镇建设发展基金,重点用于特色产业小镇的产业培育,解决特色产业小镇在建设中的资金困难问题,力争2017年建设一批特色产业小镇,来示范带动全国特色产业小镇加快建设。《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海南)建设规划(2015-2025年)》(以下简称《南繁规划》)明确提出发展南繁要兼顾地方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促进农旅融合和三次产业共同发展。按照国家规划,海南正在规划多个南繁小镇项目,打造南繁与海南相关市县利益共同体,进一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二、推动南繁新基地配套建设用地落实工作。一是省南繁局牵头,协调南繁三市(县)加快编制配套服务区建设规划,并做好对接工作,由三市(县)做好水、电、路、气、通讯“五网”建设和绿化工作。二是督促有关省份抓紧向南繁三市(县)人民政府府申请配套服务区建设用地,做好配套服务区建设工作。鼓励采取以省为单位联合建设南繁基地基础服务设施的模式。
    三、加快南繁新基地土地流转工作。2017年2月省南繁局向29个省(区、市)和三市县政府发函反馈了新建基地需求信息,并要求加快推进土地流转。拟于近期印发通知,分类指导做好新建基地土地流转工作。一是对已报用地需求但未签协议的省份,将督促其推动土地流转、加快签署用地协议、落实用地资金。二是对已落实用地资金的,将依照“先到先得”原则,优先保证南繁用地。三是按照《南繁规划》要求,以省为单位“统一规划、统一拿地、统一建设、统一运行和统一管理”,鼓励集中连片建设科研育种基地。
    四、统筹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社会资本,在相关建设项目和科研项目管理上,允许南繁单位用于南繁科研育种土地租用等费用按规定在科研经费中列支,鼓励各省(区、市)研究、探索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土地租用贷款贴息的补贴方式,或通过其他方式支持南繁单位租用土地。加大政策性银行对南繁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针对南繁单位的特殊性,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拓宽抵押担保物范围,允许南繁在经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指导小组审定后,以流转的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办理抵押贷款,缓解南繁单位贷款抵押难的问题。设立南繁建设基金,鼓励金融资本、社会依法参与。
    感谢您对南繁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