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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 推动我省车用沼气项目产业化发展的建议
提 案 者: [民主党派] 台盟海南省委会;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农业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学技术厅;省财政厅;    2017-04-19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工信厅
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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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 推动我省车用沼气项目产业化发展的建议
(B类)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

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0186号提案的答复(B)

    

台盟海南省委会:

    在政协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 推动我省车用沼气项目产业化发展的建议(第0186号提案,我厅高度重视,多方调研,并与海南神州新能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了多次对接,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神州车用沼气新能源示范项目的实施为我省车用沼气产业化发展打下了基础

海南神州新能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海口沼气新能源示范项目一期工程项目(澄迈沼气工厂)于2014年4月建成投产,项目以城乡各类有机废弃物为原料,经发酵、提纯生产沼气,供车用及民用。截至目前,项目总投资2.4亿元,设计规模为日产沼气2.85万方,目前所产沼气主要供中油深南公司CNG加气站使用。澄迈车用沼气项目的成功实施,为推进我省车用沼气产业化发展打下了基础。

(一)项目实现对各类有机废弃物的有效处理。项目采用瑞典普拉克公司生物发酵技术和瑞典曼伯格公司提纯技术,实现对秸秆、养猪厂猪粪、市政污泥、垃圾发电厂渗漏液等城乡各类有机废弃物的有效处置和利用。截止2017年5月,项目已累计处理各类有机废弃物9.89万吨,产气477万立方,生产沼液、有机肥5.1万吨。项目的实施,为解决有机废弃物对城乡环境影响问题,提供了解决方案。

(二)项目产沼气可直接车用或民用。生产的沼气热值近9千大卡,可满足各领域用气的热值要求。沼气产品经提纯,含杂质较少,车用的排放指标优于矿物油的排放指标。该沼气的车用,可增加能源供给,有利用保障能源供给和调整车用能源结构,降低车辆使用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三)项目副产品沼渣、沼液可销售农用。项目利用有机废弃物生产沼气后,还伴生副产品沼渣和沼液,可作为基础有机肥料销售,生产复合有机肥或直接还田。项目利用废弃物和垃圾为原料生产清洁能源,进行循环利用和发展,变废为宝,既净化环境,又有利于缓解我省天然气的供需矛盾,是海南坚持“科学发展,绿色崛起”的具体实践。

    二、车用沼气产业化发展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

    神州车用沼气新能源示范项目,较好地解决了有机废弃物及污染物处理利用的工艺技术及车用沼气应用问题,取得良好的示范成效,为推进车用沼气产业化发展奠定了基础。但其发展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

2016年,海南神州获得了国家财政部第二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的两个项目,一个是海口市餐厨垃圾和粪渣无害化处理PPP服务项目,日处理海口餐厨废弃物200吨和市政粪渣100吨,海口财政每年给予2800万左右垃圾处理补贴;一个是澄迈县神州生物燃气PPP示范项目,日处理澄迈辖区内餐厨废弃物、市政粪渣、畜禽粪便、秸秆类废弃物、市政污泥等141吨,澄迈县财政每年给予900万左右垃圾处理补贴。两个PPP项目,政府都是以PPP模式授予企业特许经营权,由特许经营企业建立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处置”一体化运行模式。政府的特许经营和以固废处置费的形式给予社会资本可行性缺口补贴,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项目原材料集中度不够所带来的原材料保障程度低、收集成本高、项目经济性差的共性问题,但还存在原材料收集不能满足企业产能需求、配套政策不够、项目经济性较差等问题。

    三、下一步推进思路

    车用沼气产业化的重要性在于其生态环保价值,因此推进车用沼气产业化,要充分考虑其环保效应,制定和实施有利推动车用沼气产业化的综合措施。针对神州车用沼气新能源示范项目运营及车用沼气产业化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我厅将从如下几方面加以推进。

(一)积极协调商务、质监等部门,帮助企业解决好沼气进入加气站销售以及进入管网输送问题,促进产品销售、降低运输成本,确保神州车用沼气新能源示范项目(澄迈沼气厂)稳定运行。

    (二)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车用沼气补贴方案。贵会提出的对利用有机物生产沼气在终端应用上进行补贴的方案,是一个很好的思路。但需要综合考虑,因为沼气生产成本涉及原料成本及运输成本,不同原料及不同的运输方式,其成本差异较大;污染性原料生产沼气应补贴,非污染的原料不补贴或少补贴,情况复杂,需要综合考虑为宜。

    (三)配合有关部门解决好秸秆收储问题。秸秆为半垃圾状废弃物,可建立适当奖励的收集鼓励制度,促进秸秆收集,扩大收储范围和收储规模,保障车用沼气产业化项目原料

感谢您对我省车用沼气项目产业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7年626日    

农业厅
201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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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业厅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86号提案的答复
(B类)
台盟海南省委会:
    贵委在海南省政协六届五次会议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推动我省车用沼气项目产业化发展”的提案(第018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了全面发挥农村沼气工程在提供可再生清洁能源、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和大气污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2015年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在全国各省市推行规模化生物天然气试点项目,我省将澄迈神州规模化生物天然气扩建试点项目作为重点扶持项目。
    该项目按“废弃物+清洁能源+有机肥料”三位一体技术路线实施,项目主要处理来源于农业的各类有机废弃物,生产的生物天然气作为城市居民燃气和交通燃料,沼渣沼液作为有机肥还田,沼渣主要用于瓜果、蔬菜及花卉的基肥或土表覆盖、育苗基质,沼液主要用于瓜果、蔬菜追肥。经过近3年的生产运营,已累计处理农业来源有机废弃物4.64万吨,生产生物天然气350万方,生产沼渣沼液有机肥13.9万吨,已实现规模化、标准化生产运行。该项目从源头上解决畜禽粪污、作物秸秆及农村生活有机垃圾造成的农业农村环境治理问题,解决化肥和农药施用过度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农业,同时协同处理城乡其他有机废弃物的综合处理,促进城乡协调发展。项目至今运行平稳,示范效益良好,受到业界、媒体的关注报道。
    二、存在问题
    该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原材料收集困难,收运成本高。城乡有机废弃物的收集,涉及地域广、种类繁、对象多且存在政府部门多头管理,协调与收集相对困难,交通、人工费用较高。
    二是项目建设用地难落实。加气站用地选址审批、环境评估、安全评估环节工作周期长,项目落地困难,使得生物天然气产品(车用沼气)不能顺利进入终端应用市场。
    三、下一步建议
    为贯彻落实我省“国际旅游岛建设”、“绿色崛起”、“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战略,进一步推动我省车用沼气产业化的发展,建议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PPP模式引入力度,发挥市场作用。PPP模式介入可解决项目原材料集中度不够所带来的原材料保障程度低、收集成本高、项目经济性差的共性问题,同时使项目获得合理预期收益,对金融机构有较好吸引力。二是建立完善的配套政策体系。有关部门要制定、完善车用沼气的相关配套政策,重点解决废弃物处理中心的前端和后端问题。结合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出台有关政策鼓励沼肥还田,对沼肥特别是沼液使用单位或农户给予政府补助,以项目为中心,用管道把中心、沼液站和农田三点连成一线,实施铺设沼液管道,全面推广使用沼液,切实让农户增产增效。
科技厅
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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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86号提案的答复(复文分类B)
(B类)

台盟海南省委会

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86号提案关于“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推动我省车用沼气项目产业化发展的建议”收悉。主办单位为发改委、农业厅、工信厅、科技厅、财政厅。经研究,我厅答复意见如下:

一、车用沼气产业化符合生态立省战略。一是利用海南丰富的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便资源进行能源化利用,有利于环境保护和土壤改良(减少化肥使用);二是推行车用工业沼气,有利于降低汽车尾气排放。

二、车用沼气产业化除了具备成熟完善的沼气生产设备和工艺技术外,关键是要保障充足的发酵原料。要根据海南区域特点,建立秸秆及各类城乡有机废弃物的收集、储存和运输体系。一方面依靠大型养殖场的畜禽粪污和垃圾处理厂的渗滤液作为原料供应;另一方面,用秸秆混合畜禽粪污和垃圾渗滤液生产车用沼气。因此必须对农作物秸秆的可回收利用量,以及存储和运输成本做详细调研、分析和统筹安排。

三、发展车用沼气产业要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评估,对项目的技术成熟度、运行经济性、原料来源保障性、投资成本和环境社会效益等做出全面的总体评价,并研究制定车用沼气成套技术相关标准。

四、在评估可行及建立颁布标准的条件下,制定市场准入和扶持政策研究制定车用沼气并入天然气、秸秆及其他农作物废弃物收储运体系构建、沼气工厂合理规划布点、车用沼气使用补贴等方面的产业扶持政策。

五、科技厅将积极开展研究和开发车用沼气关键技术和设备,研究和开发农村秸秆、园林绿化垃圾、畜禽粪污等生物质固废物资源化沼气利用的收、储、运关键技术和设备,完善和开发沼气净化提纯技术和设备,开展沼渣沼液综合应用示范和推广。

六、规范运营。车用沼气新能源示范项目获多个部委项目的支持,在推进项目实施发展沼气产业的同时,我厅将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加强沼气科技项目的管理。

最后,衷心感谢贵委对我省车用沼气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答复。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6月30

   联系人:省科技厅 许进清 电话:65200591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府督查室

财政厅
201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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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财政厅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86号提案的答复(B)
(B类)
海南省财政厅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86号提案的答复(B)
   
    台盟海南省委会:
    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 推动我省车用沼气项目产业化发展的建议”的提案(第0186号)收悉。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扶持车用沼气产业化及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问题
    车用沼气产业化及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有利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省财政给予积极支持。一是2012年安排地债资金1000万元用于支持神州新能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车用沼气示范项目建设。二是2014-2016年,省财政共下达海南神州新能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中央科技惠民资金640万元用于支持其车用沼气等技术研发。三是2008-201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共投入秸秆综合利用资金1.14亿元(中央财政投入0.98亿元、省级财政0.16万元),主要用于推广秸秆还田腐熟技术,提高秸秆有机肥资源转化利用,减少污染,提升耕地质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关于加大车用沼气产业化基础设施补贴力度问题
    2015年,省财政下达中央基建资金3375万元用于支持澄迈神州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扩建项目。根据省发改委印发的《海南省十三五电力发展规划》,十三五期间将在各市县推广利用规模化沼气试点,其中包括了试点沼气加压提纯替代车用燃气。相关市县可在省发改委、省农业厅等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
    三、关于政府支持以PPP模式下授予业主公司特许经营权问题
    由市县财政授予社会资本特许经营权,运用PPP模式实施车用沼气项目是可行的。目前,澄迈神州生物燃气(压缩提纯沼气)示范项目、海口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项目,均被列为财政部确定的第二批国家PPP示范项目。这两个项目已实现签约落地,分别由澄迈县、海口市政府授予海南澄迈神州车用沼气有限公司特许经营权,市县政府给予可行性缺口补贴。我省印发《​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府〔2017〕38号)。2017年省级财政安排PPP基金和PPP示范项目奖补资金合计1.5亿元,用于支持我省PPP示范项目。我省的PPP项目,按规定被评选为PPP示范项目的,将能得到中央及省级财政的奖补资金支持。
    四、关于其他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车用沼气车辆享受与电动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同等政策。税收政策制定权在中央,我省无权自行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4年第53号)要求,“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据此,新能源汽车必须符合《目录》的有关条件,并由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汽车经销商向工信部提交《目录》申请报告,待车型纳入《目录》后才能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政策优惠。因此,车用沼气车辆需按上述流程纳入《目录》后才能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
    (二)关于车用沼气车辆购车补贴问题。根据《财政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国家对购买列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消费者给予购车补贴,范围包括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燃料电池汽车,未包括车用沼气车辆。我省从2016年起按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范围及标准给予一定比例购车补贴配套。若下一步国家出台相关车用沼气车辆购车补贴政策,我省将积极予以研究落实。
   
   
    海南省财政厅
    2017年6月14日
   
发改委
201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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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南省六届政协五次会议委员提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第0186号办理情况的答复(复文类型:C)
(C类)
关于海南省六届政协五次会议委员提案
    建议、批评和意见第0186号办理
    情况的答复(复文类型:C)
   
    台盟海南省委会:
    你们在省六届政协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推动我省车用沼气项目产业化发展的建议”(第0186号),省政府办公厅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委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目前,国家层面还没有专门的车用沼气各类建设标准、建设配套法规及管理机制,我国车用沼气推广运用尚处在探索阶段。从我省实际看,我省秸秆、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总量小,分布点多、面广,推广规模化车用沼气项目建设还面临着原料供应等诸多实际问题。国家对车用沼气产业化建设很重视,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联合下达了规模化生物天然气试点项目中央投资计划,中央投资3375万元,支持澄迈神州规模化生物天然气试点项目建设。目前,此项目正进行收尾建设阶段。计划2017年底前建成使用。项目建成后,还要进行废弃物收集、生物天然生产、车用生物天然气供应等试运行,探索配套的政策保障措施,从实践中总结并提出生物天然气产业化政策的意见建议,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等相关部门,争取国家出台车用沼气产业政策,在资金等方面支持车用沼气项目建设。在此基础上,我省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要求,制定配套的政策措施,推进我省车用沼气产业健康发展。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9月18日
   
   
   
   
   
   
   
    抄 送:省政协提案委、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张运哲
    联系电话:0898-6536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