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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防治校园暴力事件的建议
提 案 者: [委员] 洪江游;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教育厅;  省公安厅;  2017-03-21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教育厅
201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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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治校园暴力事件的建议
(B类)
海南省教育厅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0050号提案的答复
    (复文分类:B)
   
    洪江游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防治校园暴力事件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校园暴力是当今社会关注的热点,近年来,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频发,我省相继发生了几起中小学生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严重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省领导对此专门做出了批示,要求我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抓好防治中小学生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为广大学生营造安全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一、我省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的有关工作
    (一)全面部署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2016年11月,我厅印发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通知》(琼教基〔2016〕150号),要求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加强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充分利用校园网、黑板报等学校教育阵地向广大师生、家长广泛开展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教育宣传,营造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的舆论环境及和谐友善的校园氛围;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教育,加强中小学生养成教育,让学生能够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学会预防和应对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的方法,学会利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要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通过多种渠道关注和解决校园欺凌和暴力问题;要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机制,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结合2017年春季开学工作,我厅又对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再检查,并将其纳入春季开学检查的范畴,作为开学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2月27日-3月3日,我厅组织了4个检查组对11个县(市、区)的春季开学工作进行检查,抽查了近100所中小学幼儿园。在检查的过程中均要求有关市县和学校要落实好中央和省的要求,抓好防治中小学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防止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
    (二)扎实组织开展好防治中小学生校园欺凌和暴力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22号)要求,我省2016年上半年部署启动了全省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我厅先后下发了两个文件,对全省专项治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分两个阶段对校园欺凌开展专项治理。全省各市县、学校,在建章立制,加强教育,排查隐患,严格防范,设立举报电话和认真落实月报制度的基础上,各学校开展自查,各市县对辖区学校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我厅还专门成立4个检查组,抽取6个市县、5所厅属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进行了抽查。
    (三)及时研究制定我省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实施意见。《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6〕6号)下发后,我厅认真学习领会该意见的精神,并及时着手启动了我省实施意见的起草工作。在充分调研和学习借鉴兄弟省份有效做法的基础上,目前已经起草了我省实施意见的初稿,下一步将尽快征求各市县和有关省直部门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印发实施,指导我省各地各校抓好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
    (四)组织做好教育系统法治教育宣传工作。一是推进新修订教育法律在我省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组织举办了全省教育系统领导干部新修订教育法律专题学习报告会,邀请教育部政策法规司黄兴胜副司长来我省为全省教育行政领导干部和各高校校长、省属学校校长做《新修订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解读。二是继续组织开展各级各类学校校长依法治校专题培训。在培训内容中,强调特别做好校园涉法事务和安全责任事故预防与处理等方面的法律培训与学习,切实增强各级各类校长依法治校的能力水平。三是做好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及时转发省普治办《深入开展国家安全法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在全省教育系统搞好深入发动,全面做好各项宣传教育活动。四是组织开展普法主题宣传活动。每年12月组织开展好海南省法治宣传教育系统相关活动,开展安全法规教育。
    二、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主要特点及难点分析
    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主要特点:一是施暴主体大多数是在校学生或辍学学生,多属未成年人,施暴主体呈低龄化;二是侵犯对象多是在校师生,防控能力较弱;三是犯罪手段恶劣,多事持枪、刀、棍等凶器实施犯罪行为,暴力化特点突出;四是造成此类事件的动机和原因多是由于学生之间或当事人在校亲友之间曾发的纠纷矛盾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从而引发帮凶报复、徇私泄愤。
    由于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低龄化特点,给防治此类事件的增加了很大难度。不论是欺凌者和被欺凌者均相对缺乏法制意识,遇到此类事件既不会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也不会向老师和家长寻求帮助,导致事件愈演愈烈。同时,《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限制了对学生的惩处力度,造成了个别学生不听管、不服管、不怕管的心态。如何有效管教欺凌和暴力倾向的学生,成为学校教育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三、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学校对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不够重视。部分学校没有按照有关要求做好落实,没有开展有效的专题教育,对校园欺凌和暴力的危害性及其造成的恶劣影响认识不足。有的学校把校园欺凌和暴力专项治理等同于一般性德育工作、安全工作,等同于一般性学生矛盾,没有给予足够重视并从综合性工作角度进行部署。
    (二)学校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不够完善。尽管各校在防治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个别学校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
    (三)防治工作方法和手段缺乏创新。个别学校防治教育方法呆板,形式单调,内容枯燥乏味,缺乏吸引力和感召力,没有充分发挥团队组织、心理咨询室、法制校长等作用,法制教育工作做的不够。有的学生法制观念淡薄,遇到问题没有通过法律途径或向学校反映解决。
    (四)没有健全校园防治制度。部分学校没有建立健全门卫值班、治安巡逻制度,治安防控能力差,造成社会青年、不法分子随意传入校园滋事生非;同时内部管理不到位,对学生中存在的矛盾纠纷,没有认真、及时地开展排查与调处工作,造成学生之间的矛盾不断扩大与激化。
    四、防范校园欺凌和暴力下一步工作思路
    针对校园欺凌和暴力现象频发的突出问题,我厅将会同公安厅等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拿出具体的实施方案指导各学校开展具体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防控工作合力。充分认识校园欺凌的危害性及其造成的恶劣影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级教育部门要明确牵头部门,突出部门协作,不断提升对校园欺凌的防治意识。同时,要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区和司法及综治部门、妇联、团组织、关工委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防控工作合力。多部门积极配合,督促学校落实内部安全防范措施,完善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切实加强治安联防。及时沟通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维护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
    (二)会同公安厅进一步落实公安部维护校园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在校园及周边治安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岗亭,调配校园保安员,有针对性地开展治安巡逻,切实加强校园内部及周边地区治安防控工作。属地派出所和巡警等部门要经常派出警力,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地区的巡逻和便衣蹲守,及时摸清学校周边治安状况,切实掌握校外犯罪团伙和步伐分子的活动情况,严密防范不法分子传入学校进行滋事、伤害、勒索、恐吓学生。
    (三)出台具体要求加强校园欺凌防范。督促指导学校加强安全保卫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校警和保安。另外,要尽可能在校园内部设立警报点,安装报警电话,建立校园110报警台,形成校园治安防控系统。要尽可能完善校园监控系统,做到无死角全天候监控。各班主任要认真做好学生之间矛盾纠纷的排查调解工作,加强校园治安信息收集工作。
    (四)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明确校园欺凌责任。各学校要提高重视,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和岗位安全职责,提升校园安全防范水平;充分依托班主任队伍,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及时发现、及时处置的工作机制,尽可能降低校园欺凌事件对涉事学生的不良影响;建立、完善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明确校园欺凌事件处置流程和措施,加强教职员工学习和培训,增强预防和处置能力。
    (五)进一步加强对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对发生在校园及周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的刑事、治安案件要请公安部门支持,做到事项专案专人责任制,对发生的校园暴力案件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
    (六)进一步开展专题教育,培养学生的规范行为和养成教育。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和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学生明辨是非和情绪管理的能力;会同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加强学生法制和安全防范教育,特别要加强防范校园欺凌和暴力的专题教育,提高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家长学校等途径,进一步强化“校园欺凌”宣传教育。
    (七)加强学校与家庭之间的沟通联系。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召开学生家长会议和开展家庭走访活动,及时向学生家长沟通在校学生的现实变现情况,听取学生家长的建议和意见,认真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八)加强舆论正面引导,充分调动社会力量。要时刻关注网络及媒体上校园欺凌和暴力的宣传和扩散情况,引导舆论方向,加强正面引导。要通过校报、广播、校园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向社会宣传校园欺凌和暴力的危害,呼吁家长和社会群众共建孩子成长环境,关爱孩子健康成长。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按照省领导的批示要求,把防治中小学生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落实落小落细,坚决杜绝中小学生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为学生快乐学习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海南省教育厅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