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0040号提案的答复(复文分类:B)
叶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激活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项目建设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重点项目发挥了扩投资的关键作用。近年来,重点项目对扩大全省固定资产投资作用越来越大,2011-2017年,一共安排4277个重点项目,至今累计完成投资约9345亿元,占整个固定资产投资60%左右。在重点项目投资带动作用下,我省固定资产投资2012年、2014年分别突破了2000亿、3000亿大关,有力拉动和支撑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
二、社会投资已成为重点项目投资的主力军。根据统计,2011年以来,在重点项目投资中,政府投资仅占约30%,社会投资约占70%。社会投资已成为重点项目投资的第一引擎。
三、多渠道融资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县全力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合理统筹各类建设资金(包括安排地方预算投资、地方债券、企业债券)给予优先保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采取贴息、资本金注入等方式,带动社会资本加大对省重点项目的投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增加信贷投放规模,优先支持利用企业债、公司债、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基金等进行直接融资;省政府每年定期举办政、银、企座谈会,搭建重点项目融资对话交流平台。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金融办定期或不定期牵头组织开展项目建设单位与金融机构供需对接活动,向金融机构推荐一批融资项目,确保重点项目建设融资需求。同时,在学校、医院、地下综合管廊、垃圾焚烧发电、公路工程等建设领域,我省积极推广PPP模式,充分发挥社会的积极作用。
四、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措施。目前重点项目存在投资结构、产业结构不合理,以及区域发展不均衡等问题。特别是十二个重点产业投资中,存在着旅游和房地产投资比重过大的问题。如今年1-4月份重点项目投资中,十二个重点产业完成投资461亿元,其中旅游产业和房地产业完成投资319.7亿元,占十二个重点产业投资的69.3%。对于这些问题,今后在重点项目安排上需要逐步加以调整,增加生产性营业性、有稳定税收的投资项目,要逐步降低房地产投资项目在省重点项目中的比重,尤其要严格控制一般性纯房地产项目在省重点项目中的数量。
下一步,对您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们进一步引导重点项目建设投融资主体多元化,拓宽重点项目建设融资渠道,提高重点项目建设投融资决策科学性,优化重点项目建设投融资的环境和服务,推进我省重点项目又快又好建设。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6月5日
联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重点办公室,联系人:敖林水
联系电话:65379256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