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食药监餐饮函〔2017〕39号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037号提案的答复
谢源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提案(第003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校园食品安全是社会各界长期关注的食品安全焦点问题,更是我们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日常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底线思维、问题导向、清单管理、靶向治理、社会共治”的常态化工作思路,我局不断积极探索并采取一系列得力措施,强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着力构建校园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努力防范校园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吃得安全、放心。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2016年8月,我局以省食安办名义牵头制定了《海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对照各部门工作职责,将责任分解到综治办、教育、公安、住建和食药监管等部门,对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形成整体合力,齐抓共管。各市县政府及职能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场所、重点品种、重点时段、重点整治行为等内容,共同营造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良好环境。
二、层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一是落实学校主体责任。明确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推进学校食堂规范化管理。全省制订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及操作流程等共42项制度,明确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每个岗位的安全职责。二是落实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食材配送单位主体责任。督促配送单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信息追溯制度,对食品制作及运输过程进行远程监控、移动监管,按要求投保食品安全保险。三是落实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学校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食品经营者必须100%持证经营,所用食品及原材料应来源清楚,加工过程安全规范。
三、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防控食品安全隐患
一是将所有学校食堂和周边食品经营者纳入监管范围,实现监管全覆盖。从行政许可、人员管理、环境卫生、设施设备、原材料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及食品添加剂管理等方面,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小商店、小餐饮店实施全时段、全环节、全覆盖无缝监管。二是采取日常检查、随机检查和飞行检查的方式,不断强化检查监督力度。三是在中高考等关键时间节点,由各级食安办集中力量对辖区内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者进行摸底排查,指导其做好“三管、三灭、一清理”工作,确保不因食品安全问题影响考生发挥。四是加大食品抽检力度。重点检测学校食堂常用食材、餐用具清洗消毒、预包装食品以及饮用水卫生等,及时防控食品安全风险。五是运用“机器助人”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在学校食堂实行“明厨亮灶”,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实施“透明厨房”工程,将有条件的学校食堂视频监控接入我省有线电视网络,实现老百姓坐在家中遥控电视就可以现场观看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努力构建食品安全全民共治格局。目前,我省已有95所学校食堂接入有线电视网络。
四、严格执法监督,强化责任追究
各级食安办牵头,联合食药监、城管、公安等部门,重点检查学校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食品经营户,下大力气整治“五毛食品”、流动摊贩、小餐桌,严厉打击食品摊贩设摊向学生兜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针对“五毛食品”展开专项检查和督查,集中曝光一批查处的违法违规销售不合格食品的案件。严格执行“属地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一票否决”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定职责、日常检查不到位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监管人员,坚决依法追究责任。今年以来,已对违法违规食堂和食品经营户依法立案27起,没收问题食品419公斤,罚款20.3万余元,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1家。
感谢您对我省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29日
(联系单位: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人:王成,联系电话:66832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