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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加强我省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提 案 者: [委员] 谢源博;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教育厅;    2017-03-30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食药监局
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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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037号提案的答复
(B类)
琼食药监餐饮函〔2017〕39号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037号提案的答复
   
    谢源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提案(第003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校园食品安全是社会各界长期关注的食品安全焦点问题,更是我们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日常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底线思维、问题导向、清单管理、靶向治理、社会共治”的常态化工作思路,我局不断积极探索并采取一系列得力措施,强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着力构建校园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努力防范校园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吃得安全、放心。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2016年8月,我局以省食安办名义牵头制定了《海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对照各部门工作职责,将责任分解到综治办、教育、公安、住建和食药监管等部门,对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形成整体合力,齐抓共管。各市县政府及职能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场所、重点品种、重点时段、重点整治行为等内容,共同营造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良好环境。
    二、层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一是落实学校主体责任。明确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推进学校食堂规范化管理。全省制订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及操作流程等共42项制度,明确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每个岗位的安全职责。二是落实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食材配送单位主体责任。督促配送单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信息追溯制度,对食品制作及运输过程进行远程监控、移动监管,按要求投保食品安全保险。三是落实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学校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食品经营者必须100%持证经营,所用食品及原材料应来源清楚,加工过程安全规范。
    三、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防控食品安全隐患
    一是将所有学校食堂和周边食品经营者纳入监管范围,实现监管全覆盖。从行政许可、人员管理、环境卫生、设施设备、原材料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及食品添加剂管理等方面,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小商店、小餐饮店实施全时段、全环节、全覆盖无缝监管。二是采取日常检查、随机检查和飞行检查的方式,不断强化检查监督力度。三是在中高考等关键时间节点,由各级食安办集中力量对辖区内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者进行摸底排查,指导其做好“三管、三灭、一清理”工作,确保不因食品安全问题影响考生发挥。四是加大食品抽检力度。重点检测学校食堂常用食材、餐用具清洗消毒、预包装食品以及饮用水卫生等,及时防控食品安全风险。五是运用“机器助人”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在学校食堂实行“明厨亮灶”,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实施“透明厨房”工程,将有条件的学校食堂视频监控接入我省有线电视网络,实现老百姓坐在家中遥控电视就可以现场观看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努力构建食品安全全民共治格局。目前,我省已有95所学校食堂接入有线电视网络。
    四、严格执法监督,强化责任追究
    各级食安办牵头,联合食药监、城管、公安等部门,重点检查学校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食品经营户,下大力气整治“五毛食品”、流动摊贩、小餐桌,严厉打击食品摊贩设摊向学生兜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针对“五毛食品”展开专项检查和督查,集中曝光一批查处的违法违规销售不合格食品的案件。严格执行“属地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一票否决”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定职责、日常检查不到位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监管人员,坚决依法追究责任。今年以来,已对违法违规食堂和食品经营户依法立案27起,没收问题食品419公斤,罚款20.3万余元,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1家。
    感谢您对我省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29日
    (联系单位: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人:王成,联系电话:66832543)
教育厅
201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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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省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B类)
海南省教育厅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0037号提案的答复
    (复文分类:B)
   
    谢源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第0037号)提案收悉,根据要求,由我厅主办。经我厅认真研究,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建章立制,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力度
    (一)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明确责任。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规范管理,防止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我厅联合省食药监局先后制订了一系列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主要解决了以下问题。一是明确了食药监局、教育局、学校及食堂管理人员(三方四个层面的责任清单)各自对学校食品安全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二是出台了《海南省学校食堂委托经营管理准入与退出规定(试行)》和《海南省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企业准入与退出规定(试行)》,填补我省对学校食堂委托经营管理和食品原材料供应企业无章可循的空白。
    2.为加强对我省幼儿园的管理,规范幼儿园审批工作,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我厅专门印发了《海南省幼儿园审批管理暂行办法》,把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作为幼儿园审批许可的核心项目。
    3.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一是针对部分学校食堂管理责任不明确的情况,我厅建立健全了全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及操作流程共42项。二是针对不少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不足、管理不善,存在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我厅联合省食药监局、省财政厅印发了《海南省“十三五”期间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创建方案》,提出每年创建不少于20所“海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力争到2020年省级示范学校食堂达到100所以上,目前,全省已有10家学校食堂被授予“海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
    4.印发了《教育部门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清单(30条)》,填补了我省教育行政部门检查学校食堂无据可依的空白。今后,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学校,一律根据工作清单,实行责任倒查,对未及时落实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5.今年1月,我厅出台了《海南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标准化(示范)建设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该标准共有学校食堂检查项目82项,其中核心项目7项,重点项目37项,一般项目38项。
    (二)加强宣教活动,狠抓素质教育。
    1.抓好三级培训工作。为提高我省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能力素质,我们重点抓好各市县教育局负责人,高校、中职学校、直属中学分管校长和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学校的校长及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培训;要求各市县做好对所属辖区学校领导和学校食堂负责人的培训;要求各学校要做好所有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去年来,共举办了七期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班,全省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各级各类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约1600人分别参加了各期培训,食品安全的责任意识整体得到了提高。
    2.充分发挥“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示范引领带动作用。自2016年首批“海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授牌以来,全省各市县教育(科)局、食药监局和学校以各种形式组织学习参观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及示范基地。经统计,仅去年全省首批10家“海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就接待参观学习约2万多人60余批次,大大增强了示范带动作用,大幅度加快了我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的速度。
    (三)规范日常管理,督促落实整改。今年来,我厅先后下发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2017年春季学校卫生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学校公共卫生安全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要求各地教育(教科)局积极联合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真排查每所学校食堂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特别是要加大对可能影响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硬件设施设备的监督检查,现场制作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四)开展专项整治,及时通报情况。3月中旬起,我厅联合省食药监局、省卫计委,利用半个月时间,检查了全省19个市县的教育、食药监和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对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监管情况,62所学校对校园卫生安全工作管理情况,其中幼儿园20所、中小学校38所、中等职业学校1所、高校3所,共发出监督意见书或责令整改通知书123份、立案查处1所,并将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二、积极探索,创新管理机制
    (一)积极探索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新思路。针对不少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不足、管理不善,存在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食物中毒事故时有发生,学校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的现况,我厅对全省学校食堂建设和管理情况深入调研和认真剖析,摸清底数,理清难点问题,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管理机制。一是联合省食药监局、省财政厅印发了《海南省“十三五”期间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创建方案》,适时提出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示范创建活动,通过发挥“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的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逐步提高我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二是在部分学校食堂试点实施餐饮食品集中配送和实施“透明厨房”工程。如在澄迈县加乐中心小学开展学校食堂配餐试点,该学校食堂保障了6家学校和幼儿园餐饮供应;在海口秀英区正探索引进大型专业餐饮集团公司供应学校食堂餐饮;在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率先实施“透明厨房”工程。
    (二)创新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方法和手段。一是筹建了一支海南省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检查员队伍,并逐步规范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检查员检查行为,充分发挥检查员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监督指导作用。二是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风险监测,并鼓励学校建立食品快检室,对日常采购的肉类、蔬菜类、使用油等食品原料进行快速检测,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学生餐桌。三是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信息管理查询系统以及重点部位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排除隐患。目前,三亚、文昌两地学校食堂已全部实现了远程视频监控。
    下一步,我厅以深入推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创建工作为契机,将创建工作纳入各市县政府食品安全相关部门年度工作考核内容,重点规范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着力建立健全培养我省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检查员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检查员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监督指导作用。
   
    附件:委员意见征询表
   
   
    海南省教育厅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