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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加强我省农田水利建设使用管护的建议
提 案 者: [委员] 王 钟;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水务厅;  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  2017-03-21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水务厅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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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水务厅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0034号提案的答复(B)
(B类)
琼水政法函﹝2017﹞540号
   
    海南省水务厅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0034号提案的答复(B)
   
    王钟代表:
    您在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农田水利建设使用管理的建议”(第0034号提案),省政协在会后交由我单位主办,省财政厅和省国土资源厅会办。经我厅认真研究,并结合省财政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文昌市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
    您所反映的问题基本符合文昌市当前农田水利建设管理的现状。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文昌市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在农田水利建设和管护方面确实存在投入不足、工程老化失修严重、管护责任不清、维护经费投入不够、管理队伍老化、管理水平落后等,导致农田水利设施不足,工程管护不到位,难以发挥应有效益。上述问题已经引起各级政府的重视,并正在努力逐步解决。
    二、关于加大省市县三级财政投入,强化水库蓄水调控能力和渠道防渗能力,提高水的利用率问题
    近年来,各级财政投入了大量资金进行水库除险加固和灌区渠道防渗改造,特别是在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方面我省已实施了七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其中相当部分市县都实施了两轮以上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灌溉渠道防渗配套率大大提高,但也有极少部分市县渠道防渗配套率比较低,特别是文昌市为全省最低。为了全面做好我省灌溉渠道防渗配套,我厅已经在“十三五”规划时将其纳入热带现代农业水利建设任务,我们将继续努力争取国家更大的资金支持,逐年加大省级财政对渠道防渗配套的资金规模,并督促市县政府加大投入,共同推进灌排渠道防渗配套,逐步完善我省水库渠道防渗及建筑物配套,增强我省水利的灌溉功能和水利用率。目前,我们正在督促市县加强前期工作,做好项目储备,以便一旦资金到位就能立即开始实施项目建设。
    三、关于加大农田整治力度,完善配套田间渠系设施、水网、路网问题
    近年来,我省加大对农田整治力度,2014—2016年,中央和省财政共投入50.8亿元,支持大规模实施土地整治、土地治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等农田水利田间工程建设,有力补齐了我省农业基础设施短板。为了有效解决农田水利建设多部门重叠问题,省财政厅和水务厅联合印发《海南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办法》,我厅印发了《海南省小型农田水利项目竞争立项办法》,省国土厅也印发了《关于规范土地整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在项目申报中,各部门都实行公示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管理,省政府已批复《海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到2020年全省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477万亩。并要求各部门加强协调,各市县政府要成立专门机构,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确保高标准农田按照实施计划高质量建设。下一步,我厅将会同发展改革、农发、国土、农业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作,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实现。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完善配套田间渠系设施和水网、路网建设。
    四、关于加快农田水利立法,从根本上改变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管理薄弱问题。
    2016年6月,国务院颁布了《农田水利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方面的法例法规,该条例对农田水利规划、建设、管理、维护以及灌溉排水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规定了各级政府和农田水利产权所有者在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中的责任,这必将对今后农田水利改革发展产生深远影响。为了有利《条例》的贯彻执行,我厅已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的指导意见》,下一步将研究起草《海南省贯彻农田水利条例实施细则》和《海南省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规章性文件。我们还将根据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和改革发展需要,逐步建立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确保我省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和改革健康发展。
    五、关于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农村水利改革,改善管理人员结构,完善主干渠及支渠的管理问题
    为破解农田水利设施管理体制机制障碍,我省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探索,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完成了全省98个国有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基本落实了管护人员工资经费和维修养护经费;二是抓好乡镇水利站工作机构建设,全省196个有水利建设管理任务的乡镇均完成了乡镇水利站工作机构建设,落实了办公场所、人员、经费;三是2014年对全省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将全省901座小型水库全部收归县管,落实了人员和财政经费;四是通过“先建机制、后建项目”的模式,逐步建立推广农民用水户协会等群众参与灌溉管理模式,全省已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310个,共有协会工作人员1150人,参与农户数达125748户,涉及人口524353人,管理面积达58万亩,管理渠系达1636公里;五是开展创新农田水利设施管护机制试点,三亚市和东方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农田水利工程进行管护,组建农田水利管护队或田洋保洁公司等,三亚市已基本实现了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全覆盖。目前,全省初步形成以基层水管单位和乡镇水利站为主、农民用水户协会和其他群管组织并驾的“四轮驰动”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
    为了进一步解决我省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管护存在的问题,从2016年开始,省水务厅组织开展了大量调研,认真总结了各地特别是三亚市和东方市改革经验,并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管护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改革范围、目标、任务和时间步骤,全面启动农田水利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目前,各市县正在开展调查摸底和改革方案编制工作。按照整个工作计划,各市县要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改革方案编制,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改革任务完成后,将全面明晰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产权,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主体、人员和经费,实现工程管护全覆盖,并逐步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国土部门也印发了《土地整治项目后续管护办法》,对工程管护提出了具体要求。
    另外,2017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海南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从今年开始,计划用10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体制机制创新、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实现农田水利良性运行,这将为全面解决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问题提供强有力支撑。目前,我省相关部门正在联合开展相关工作,并于年底前启动改革试点,力争3~5年取得实质性成效。
    综上所述,通过实施一系列改革,将从根本上解决农田水利工程管护中众多问题,可以期待,不久的将来,你们提出的问题将得到解决。
    六、关于健全水管建设部门协调机制,有力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问题
    鉴于当前农田水利建设多部门职能重叠的情况,我厅将在全省“多规合一”框架下,加强与各有关部门协调沟通,切实解决好多头申报和重复建设问题。我厅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前期工作,2016年年底以来,我厅先后组织召开2次座谈会,邀请全国各地大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参加,牵线搭桥,采取引进来的办法提高我省前期工作水平,并安排有关部门跟踪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前期评审等工作大大提速,为项目建设争取了富贵时间。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跟踪服务和管理,确保建设项目按时完成和工程质量。随着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政府部门作风的转变,在工程建设方面一些问题将得到逐步解决。对于所提 “省政府要成立水利工程建设领导小组” 的建议,我们将视工作需要情况向省政府领导提出意见。
    为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切实提高资金的时效性和使用效率,省财政厅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工作的通知》(琼府〔2015〕52号)、《转发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琼府〔2015〕52号)等一系列文件,明确结余财政资金和连续2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可按规定全部收回财政统筹使用。今后,省财政厅将继续加大本级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力度,实施财政存量资金动态清理盘活。
    七、关于密切配合红岭水库引水工程建设提高我市蓄水能力,切实解决我市水源不足问题
    省政府对红岭灌区建设高度重视,自红岭灌区开工建设以来,省政府领导多次主持召开红岭灌区建设专题协调会,各有关部门、市县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密切配合,强化工作落实,为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目前,灌区骨干工程项目建设基本按照计划有序推进。为了确保红岭灌区尽早建成发挥效益,按照省领导“关于红岭灌区骨干工程和田间工程要同步建成”要求,省水务厅创新前期工作方法,改变以往由市县分散开展前期工作的作法,采取统一设计,一步到位的办法,于2016年5月就统一组织开展红岭灌区田间工程勘测设计工作,目前,已完成了《红岭灌区田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当部分区域工程设计工作,为田间工程建设争取了富贵时间,预计今年下半年,红岭灌区田间工程将具备大面积开工建设条件,并计划用2~3年时间全面完成红岭灌区田间工程配套。届时,文昌市所有纳入红岭灌区范围内的现有灌区渠系及新建配套工程将全部建成,将大大提高文昌市水量调配能力,扩大灌溉面积,增强灌溉功能,提高灌溉效率。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水务厅农村水利处 王振兴
    联系电话:65786183
   
   
    海南省水务厅
    2017年6月28日
   
   
    抄送:省政协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