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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在我省水产养殖业中严格控制使用抗生素的建议
提 案 者: [民主党派] 民建海南省委会;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海洋与渔业厅;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03-20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渔业厅
2017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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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029号提案的答复(B)
(B类)
民建海南省委会: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在我省水产养殖业中严格控制使用抗生素”的提案收悉。我厅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定期开展我省淡水、海水养殖业抗生素使用等数据调查及水产品抗生素品类及含量,调查并加大处罚力度的建议。
    我省目前例行开展多种形式和种类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主要包括配合农业部开展的国家水产苗种抽检、产地水产品抽检、水产品市场例行监测抽检等,省内组织开展的水产苗种、产地水产品及水产品市场例行监测抽检等。除此之外,我省每季度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季度监督检查,并针对春节、“五一”、国庆等节假日期间的水产品质量安全开展专项抽检,同时,根据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的实际情况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抽检,如2017年我厅就开展了罗非鱼专项监督检查,对全省罗非鱼养殖开展专项抽检。通过多维度和多门类的水产品监督抽查,对全省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情况包括抗生素的使用情况有了较为全面的动态掌握。各市县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也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监督检查及执法工作。我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中如发现问题,渔政执法部门会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对问题水产品开展无害化处理、罚款等执法行动,督促相关问题养殖场进行整改。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和执法工作。
    二、关于制定我省省级水产养殖业抗生素使用标准的建议。
    我省目前在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方面执行农业部《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其中对于渔用饲料和水产养殖用药有较为严格的规定,渔用饲料应当符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渔用饲料安全限量》(NY5072-2002);水产品养殖用药应当符合《兽药管理条例》和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渔药使用准则》(NY5071-2002)。但由于我省水产品出口份额较多,许多养殖场已列入海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口备案基地,遵循的是较无公害标准更严格的出口标准,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研究制定省级标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三、关于减少和禁止高密度养殖,推行低密度养殖,减少抗生素使用,建设无抗生素省份的建议。
    我省自2006年以来,一直积极推进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的创建工作,推行推广健康养殖方式,其中禁止使用抗生素是一票否决项,目前全省共有31家通过农业部批准的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为推进水产健康养殖方式,我省开展了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目前全省共有3家水产类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基地。上述两种基地的创建为全省推进健康养殖方式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下一步我省将继续研究推广水产品健康养殖模式,逐步减少水产养殖中抗生素的使用,争取在全国起到示范作用,提升我省水产品质量。
    四、关于学习、引进国内外先进水产养殖技术,培养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建立“渔医生”队伍的建议。
    我省2013年7月合并海南省水产研究所和海南省海洋开发规划设计研究院资源成立了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2014年海南省水产技术推广站并入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该院现有曲口、琼海等研究基地,先后承担了一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863计划、水产良种体系建设及重点科研项目,为海南省水产业的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发挥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的科研带头作用,引进高级技术人才,推进先进水产养殖技术研究和推广,同时,继续发挥海南省水产技术推广站对基层水产养殖的技术支撑作用,为水产养殖者提供专业技术服务。
    感谢对我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