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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加强校园周边“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提 案 者: [民主党派] 民建海南省委会;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省教育厅;  2017-03-21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食药监局
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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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023号提案的答复
(B类)
琼食药监餐饮函〔2017〕37号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023号提案的答复
   
    民建海南省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周边“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提案(第002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由于我省中小学校上下学时间和家长工作时间不一致,导致大量中小学生放学后无人接送、无人看管的现象十分普遍,间接催生了大批课外托管机构(俗称“小饭桌”)。这些托管机构服务水平参差不齐,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上下学接送、用餐、住宿、学习辅导等内容,监管部门涉及公安消防、教育、卫生、食药监、工商、住建等单位。目前,国家、我省对于学生课外托管性质和管理部门没有统一、明确的规定,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也没有对课外托管的审批和监管做出规定,存在着法律“真空”和管理空白。
    针对“小饭桌”存在的各种问题,我局根据本部门职能,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完善监管机制
    我局将指导各市县局把托管机构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增加指导和监督检查频次,对卫生条件不达标、设施设备简陋达不到食品加工制作要求的,督促其限期整改。在政府出台托管机构管理办法之前,我局将参照《海南省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对托管机构食品安全实施监管。
    二、加强部门之间协同监管
    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的原则,把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学校自律与部门监管有机结合,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建立食药监、教育、卫生、公安等多部门积极配合,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各部门紧密合作,相互配合,每学期至少安排一至两次统一行动,通过开展专项检查或不定期抽查,为学生的食品安全提供保障。
    三、努力践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理念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不能仅仅依靠监管部门监督,只有让学校、家长、社会等多方参与形成合力,才能达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要求,真正确保学生饮食安全。一是食药监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对不能保障食品安全的托管机构要督促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取缔。二是食药监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让家长了解食品安全常识,掌握饮食安全对学生成长的重要性。三是按照“机器助人、全民监督、市场倒逼”的监管思路,在学校食堂和学校集体用餐配送企业实施“透明厨房”“透明车间”工程,让学生餐加工制作过程在阳光下运行,使广大学生家长、关心学生饮食安全的社会各界人士通过手机、电视就能够参与监督。
    为使课外托管机构监管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我局建议:
    一、政府加快课外托管机构监管立法进程,设立课外托管机构准入门槛,规范课外托管机构审批、监管办法。
    二、在中小学校推行寄宿制是解决学生托管和“小饭桌”问题的有效途径。政府和教育部门要加大投入,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展寄宿制教育,切实解决百姓燃眉之急。
    三、向学生提供安全可靠的饮食。由我局和教育部门联合,以招标的形式在社会上筛选出一批安全可靠的集体用餐配送企业和食材供应企业推荐给学校,由学校自行选择供餐方式。通过资格准入的形式,对中标企业产品质量进行控制,集中有限的监管力量,加大对中标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确保学生饮食安全。
    感谢贵委对我省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29日
    (联系单位: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人:王成,联系电话:66832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