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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打造高效便捷轨道交通网络 助力“海澄文经济一体化”的建议
提 案 者: [民主党派] 民建海南省委会;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口市政府;澄迈县政府;文昌市政府;  2017-04-24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发改委
2017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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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018号提案的答复(复文类型:B)
(B类)
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0018号提案的答复(复文类型:B)
   
    民建海南省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打造高效便捷轨道交通网络 助力“海澄文经济一体化”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设海澄文一体化综合经济圈是省七次党代会和“十三五”规划提出的重要任务。2016年5月,省政府印发《海澄文一体化综合经济圈发展规划(2016-2030年)》,从规划层面为海澄文一体化发展提供了指导依据,其中在“建设高效的轨道交通网”部分提出要构建一体化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海澄文一体化轨道交通项目已列入省“十三五”规划和《海南省“十三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
    二、目前,海澄文一体化轨道交通项目由我委牵头,会同海口市、澄迈县、文昌市共同推动。我委已分别组织中国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统筹考虑海澄文地区的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等立体交通体系,编制完成了《海澄文一体化发展区市域轨道交通系统规划研究》和《海口连接周边市县轨道交通专题发展规划》,对海澄文一体化轨道交通项目从规划层面进行了初步研究论证。海口市政府已组织编制完成海口市轨道交通项目线网规划,并于2017年5月27日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召开了《海口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评审会。
    三、鉴于海口市轨道交通项目是海澄文一体化轨道交通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方案将直接影响海澄文一体化轨道交通的规划布局,下一步将待其明确建设方案后,对海澄文一体化轨道交通规划方案做进一步深入论证。之后按照国家关于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加快编制《海澄文一体化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和《海澄文一体化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核后报国务院审批。
    四、海澄文一体化轨道交通的建设运营、资金筹措等方案,将在具体项目推进过程中,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精神执行。
    附件:省政府办公厅公文呈批单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7月12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海南省发展改革委王冰,65380669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