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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推进海南省同级别医院“一单通”制度的建议
提 案 者: [民主党派] 九三学社海南省委会;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03-20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卫计委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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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海南省同级别医院“一单通”制度的建议
(B类)
琼卫医函〔2017〕94号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0014号提案的答复(B)
   
    九三学社海南省委会:
    你委在政协海南省委员会六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海南省同级别医院‘一单通’制度的建议”的提案(第001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方便群众就医,在确保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前提下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减轻病人的负担,原省卫生厅根据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互认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6〕32号)要求,于2006年4月制定下发了《海南省医疗机构医学检查结果一单通暂行规定》(琼卫医〔2006〕14号)。为推进检查结果互认工作,原省卫生厅下发了《关于加强省级医疗质量控制机构建设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琼卫医〔2011〕20号),旨在确保医疗质量的前提下,推进“一单通”,其与贵委所指出的情况相似,但“实施结果并不理想”。
    推进检查结果互认,能降低就医费用、简化就医环节,对于有效利用卫生资源、提高诊疗水平、规范诊疗行为、改进医疗服务、促进合理检查和合理诊疗、降低患者就诊费用都具有重要意义。我委将继续深入落实我省医疗机构医学检查结果“一单通”工作。
    一、加强对医疗机构医学检查的质量监管。促进医疗机构对医学检查实施质量控制,参加质量评价,进一步推动医疗机构间的技术交流、技术沟通、技术支持,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目前我委已委托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省医学会、省质控办)成立了34个质控中心,出台了18个质控指标。下一步我委将继续规范医疗质量控制指标体系建设,推进检验检查质量同质化。
    二、细化重复检查标准,并纳入监管范围。按照贵委的建议,为“一单通”制度制定有说服力的判定标准。明确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医学检查互认项目,并将纳入医院考核范围。选择部分病种开始试点,明确每种病有不同的检查间隔时间。细化“同级医院”的标准。
    三、推进第三方检验、影像平台建设。通过第三方检验、影像平台建设,能够快速、有效实现“一单通”。目前,我省已依托金域检验中心开展第三方检验、病理的相关工作。下一步我委将推进第三方影像平台建设。
    四、继续深化医疗服务改革。通过组建专科医疗联合体或区域医学检查中心,实现检查结果互认,避免患者重复检查。充分发挥优质医疗资源,提高区域医学检查水平,达到优质资源共享。目前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已在其医联体内实现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五、完善医保制度中对药品费用的要求。根据医改工作要求,我委已明确各医院总费用增长幅度不能超过上一年度的10%,医生为了让药占比达到要求,也有可能会多开检查单,变相让患者做重复检查。同时,加大医保费用审核力度,使用智能审核软件,重点对不合理检查问题进行审核。
    六、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我委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廉洁从医行动计划》。活动自2015年至2017年,利用3年的时间,提高以医务人员法治意识和廉洁思维、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为主要任务,以建设人民满意医院为活动目标,开展大型医院巡查活动。利用3年时间对全省17家三级以上综合、专科医院进行巡查,将医德医风建设和“进一步加强廉洁从医行动计划”作为巡查重点,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规范》,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医德医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完善惩治和预反腐败体系,保障“一单通”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委员意见征询表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6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卫生计生委廖敬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