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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出台相关人才激励政策的建议
提 案 者: [委员] 吕传柱;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教育厅;    2016-02-25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教育厅
201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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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出台相关人才激励政策的建议
(B类)
吕传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出台相关人才激励政策的建议》(第0342号)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人才问题是我厅高度重视,密切关注的问题,始终努力做好师资队伍建设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但现阶段确实还存在人才流失和引进人才困难的问题。从省级层面,包括省人才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均也发现问题所在,基于这些问题省级层面正在开展如下工作:
    一、2016年上半年,中央出台了《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推进人才管理体制改革,改进人才培养支持机制,健全人才流动机制,建立人才优先发展保障机制等方面提出改革措施,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将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为贯彻落实《意见》中提出的各项任务,并针对性解决我省存在的相关问题,省里将制定有关实施方案,就《意见》在我省的贯彻落实做出部署。目前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对省级层面已出台的有关人才政策进行梳理,之后将根据我省实际,结合各单位需求,形成有关政策文件,有望在未来解决相关问题。
    二、2016年4月28日和5月9日,李克强总理分别在高等教育改革创新座谈会和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就合理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问题作出重要指示,指出:“今年要把合理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办学、科研的自主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加快推进高等教育领域的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把它作为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突破口,着力解决高校反映强烈的问题,给高校松绑减负、简除烦苛”。教育部正在积极开展相关政策文件的起草工作,于4月底起草了《关于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的若干意见》草稿,已征求国家有关部委、部分省份、部分教育部直属高校的意见,目前该文件稿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待完善后将报国务院,经审议通过后即以国务院名义印发。
    据了解,该文件内容包含有关人才政策,选人用人、编制管理、职称评审等方面,文件中简政放权的力度空前大,内容比较具体,操作性较强。我厅根据省领导的指示,结合国家《关于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的若干意见》(草稿)的思路和向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要求,正在认真研究,准备草拟《海南省关于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的若干意见》。
    三、基于我省人口少,经济不发达,产业聚集度不高,高等教育及科研院所等科研平台不够的实际,引进及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作用比较困难,我们也希望能建立一个较好的省级平台,尽可能统筹协调解决各单位的问题,向省委省政府呼吁,并主动协调省人才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做好人才工作。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