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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加大对海南(定安)绿色建筑产业园扶持力度的建议
提 案 者: [委员] 王昌国;林诗良;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商务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03-23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工信厅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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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第0336号办理情况的答复(C)
(C类)
尊敬的林诗良委员:
    您在省六届政协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海南(定安)绿色建筑产业园扶持力度的建议》(第0336号)收悉。我厅经认真研究,并综合省商务厅、省发改委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定安县依托自身的区位和资源优势及一定的产业基础,积极发展绿色建筑产业,对我省建设国际旅游岛和绿色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我厅及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等部门原则支持定安县发展绿色建筑产业。
    二、定安县目前的绿色建筑产业项目主要分布在塔岭工业园区,其中已有联塑塑料管道、北新建材集成房屋等2个技术优势较大的项目投产。该园区在“多规合一”改革前规划面积25平方公里,截止2015年,已开发面积5平方公里,其中已利用工业用地面积2平方公里,当年工业总产值15.5亿元,园区土地开发利用和产业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根据我省“多规合一”确定的“集中布局、集约发展”以及“各市县不再开发大规模园区”的产业园区布局的原则要求,建议定安县依托塔岭工业园布局发展绿色建筑产业。
    三、在海南省域“多规合一”改革中,省政府已经明确了六类24个省级重点园区。目前,《海南省总体规划》正在按程序报批,暂不宜新增省级重点产业园区。建议定安县根据省级重点产业园区的有关条件,做好园区的规划、主导产业定位、管理体制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商引资等工作。待《海南省总体规划》正式批复后,再视情况按程序启动报省政府研究将定安塔岭工业园列入省级重点产业园区事项。
    四、2013年,省政府已安排产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3200万用于扶持定安塔岭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经考核,该园区对该项资金的使用基本达到预期效果,有力推进了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2015年,省政府继续安排产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2700万元用于扶持定安塔岭工业园的基础设施建设。建议定安县做好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工作,根据相关资金政策要求,向省政府申请资金扶持,加大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项目承载力。
    五、我厅将继续协同省商务厅,根据《海南省2016年招商工作方案》安排和产业园的招商需求,适时组织定安县政府和产业园参加北京、厦门和广州招商活动,力争引进一批绿色建筑产业企业和项目落户园区。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特此答复。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6年6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工信厅工业园区发展处 侯胜明,联系电话:65391025)
住建厅
201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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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对海南(定安)绿色建筑产业园扶持力度的建议
(C类)
本答复内容不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