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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依法利用土地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建议
提 案 者: [委员] 黄绍进;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国土资源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03-14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国土厅
201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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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利用土地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建议
(B类)
黄绍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依法利用土地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我厅会同省住建厅、省财政厅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组织协调,科学编制规划的问题
    一是结合“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我厅要求各市县在编制“多规合一”市县总体规划时,要统筹考虑新农村建设示范点乡镇发展需要,科学安排好非农项目建设、农业生产、耕地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各类用地布局,确保全省乡村建设发展有目标、重要建设项目用地有安排、耕地及生态环境有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有改善。
    二是坚持规划先行原则,近年来,省和市县先后投入2亿多元开展村镇规划编制(修编)工作,目前已经完成163个乡镇总体规划和165个乡镇控规的编制(修编)工作,完成2420个行政村和15926个自然村规划编制工作,基本填补了我省“农村无规划”的空白。
    三是启动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从今年5月份起,省住建厅要求各市县在总结近年来我省村镇、美丽乡村、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规划编制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市县“多规合一”成果,对先前总体规划中未编制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或虽然已经编制总体规划、但乡村建设规划不完善的市县,启动该项规划编制或修编工作,将千个美丽乡村建设发展规划作为此次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工作的重点进行统筹考虑,并于2017年底前完成编制或修编工作。
    二、关于严格建设用地审批,优化审批流程的问题
    一是我厅于2015年修订发布了新的行政审批服务指南,进一步压缩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材料和流程等措施,落实省政府行政审批大提速的要求,提高审批效率,省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用地审批提速60%以上。
    二是采取提前介入,跟踪服务,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做好各项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保障工作,2015年至今年6月中旬共审查报批建设用地204宗,5105.86公顷。其中琼中至乐东高速公路、红岭灌区工程、西南部电厂用地已获国务院批准,南渡江引水工程、横线高速公路及文博高速公路项目用地预审已获国土资源部批准。依法、及时保障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各类项目用地。建设项目占用的耕地均已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对2015年至今年6月中旬批准占用的1604.7公顷耕地,均已经落实了先补后占、占一补一。
    三是合理安排各市县农村宅基地及产业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从2014年起,我厅在分解下达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时,均单列下达农村宅基地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2014年至2015年共给各市县下达农村宅基地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220公顷。为支持省政府确定的产业小镇和美丽乡村建设,从今年起,我厅除继续单列下达农村宅基地新增建设用地计划计划指标外,还给全省每个小镇安排5公顷、每个乡村安排0.5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同时明确市县可根据本辖区其他区域产业小镇和美丽乡村建设需要,予以统筹调剂使用。
    三、关于加大土地规模经营,做大做强土地储备,规范土地交易行为的问题
    一是做大做强省级土地储备。积极跟踪、配合做好木兰湾片区总体规划、产业规划编制及土地收储等工作,2015年来已完成3753亩省级储备土地的农转用和975亩土地征收工作。
    二是推进建立全省统一土地市场,已制定并由省政府出台《海南省建设用地统一交易管理办法》,各市县土地出让行为全部进入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交易,实现了土地资源的统一交易、统一监管。确保土地土地出让行为公开交易、实现土地资源价值最大化。
    四、关于大力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基本农田保护的问题
    一是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监管力度,加快项目实施和竣工验收。2015年以来共下达土地整治项目建设任务18个,建设规模10.35万亩,总投资3.5亿元。完工省级土地整治项目17个,建设规模13.93万亩,完成投资额4.47亿元。积极推进海口市南渡江流域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度,统筹推进土地整治、菜地改造、小型农田水利、中低产田改造等建设。2015年以来已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58万亩。通过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开展了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带动了新农村建设,从而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保障粮食安全。
    二是积极做好全省基本农田的划定和保护工作。根据国家关于划定基本农田的新要求,制定并经省政府印发《海南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会同农业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全省城市(镇 )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划定任务和要求,同时结合我省“多规合一”改革试点,将城镇周边、交通沿线现有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将不符合要求的地类划出永久基本农田,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基本稳定,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全省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计划于今年底前完成。基本农田将明确具体地块、及时上图入册,层层落实管护责任,坚决防止以新农村建设等名义盲目圈占土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现象。
    感谢您对我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