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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规划建设海口生态放生园的提案
提 案 者: [委员] 卞高强;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海口市政府;    2016-02-23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海口市
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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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划建设海口生态放生园的提案
(B类)
卞高强委员:
    您《关于规划建设海口生态放生园的提案》(第0160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建设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坚持生态立市是海口城市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经过多年的规划建设,目前海口已形成较为完善的生态安全格局,“一网、两带、两廊”的绿地系统已逐步建立。“一网”即城市建设区人居景观绿化网。“两带”即海岸线绿化景观带和城郊森林公园绿化景观带。“两廊”即五源河——石山生态廊道和南渡江水系生态廊道。您关于建设海口生态放生园的建议符合生态省、生态市建设总要求,生态放生园的建设对于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保护生态环境意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营造保护生态资源良好氛围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您所提出的宝贵意见我市将在今后规划建设中予以考虑。
    二、生态放生园规划建设将尊重您的意见,在充分听取放生团体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已初具规模或雏形的放生场地科学合理规划设置,放生台的选址,将考虑当地自然生态环境,做到被放生动物的习性、数量、健康状况与放生环境相协调。放生园选址初步设想为:海洋生物放生园设在东寨港和三江湿地公园,万绿园、白沙门滨海区域;淡水生物放生园可结合南渡江景观提升工程预留出滨水广场、近水平台,也可在佛教灵山寺边晋文水库边设置放生平台;鸟类和野生爬行类动物放生园可在东山野生动物园或观澜湖及其周边地区划定。放生台的规划设计,体现安全放生的要求,包括放生人员和放生动物的安全,特别是放生动物从人工饲养到放归自然过程的具体要求,避免放生动物对人类生命、生活或放生地生态安全造成威胁。放生活动倡导“智慧放生”“理性放生”“科学放生”和“随缘放生”等理念。放生之前,应对被放生动物的习性、检疫情况、放生地的生态环境、生物链结构等进行必要的了解,必要时应向有关专家或机构寻求咨询和帮助,合理规划放生的规模、次数和物种等。外来(从国外或省外引进的)陆生野生动物的放生须严格遵守《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按程序审批后方可进行放生活动。
    三、放生是一种民俗活动,也是一种佛教活动,具有特定的含义。发展放生活动对促进旅游业发展有一定的带动作用。下一步我市将视生态放生园规划建设情况配套研究相关政策,进一步规范放生活动,促进我市放生活动的健康开展。随着我市创健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市民素质将不断提高,市民对生态环境的维护将得到进一步加强,对生物的保护意识将不断加强。
    专此函复。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6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黄武群,电话:68725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