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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加强海口城市公共艺术建设的提案
提 案 者: [委员] 丁孟芳;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海口市政府;    2016-02-23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海口市
201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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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海口城市公共艺术建设的提案
(B类)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政协海南省六届四次会议第0144号提案答复的函
   
    丁孟芳委员:
    您《关于加强海口城市公共艺术建设的提案》(第0144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公共艺术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公共艺术作为当今城市日趋重要的文化形式,彰显着城市的艺术格调和文化内涵,是一座城市的符号与象征。海口是省会城市,城市公共艺术建设的确存在重复、陈旧和模式化的问题,与其他同级城市相比有着一定差距。
    二、目前,我市正组织编制《海口总体城市设计》,将采纳您的建议,将城市公共艺术建设纳入城市建设中统一规划,在城市公共空间规划中融合城市公共艺术,并在建设过程中严格监管,落到实处。
    三、关于建立城市公共艺术百分比政策、设立城市公共艺术建设基金、组建城市公共艺术建设委员会的建议,我市将召集相
    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采用符合海口工作实际的方式推进公共艺术建设。
    在当前开展的各项文化艺术活动的基础上,市政府将加大比重开展雕塑、装置、设绘邀请展等与城市公共艺术息息相关的艺术活动,不断丰富公共艺术内容。加强对大型文艺活动的管理,对市政府举办的金额超过20万的文艺活动项目,将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以确保活动的品质和效果。
    专此函复。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黄武群,电话:68725177)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