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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加强对农药控管力度,切实做好我省农产品安全保障工作的建议
提 案 者: [委员] 张克坚;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农业厅;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02-29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农业厅
201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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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业厅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057号提案的答复
(B类)
张克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对农药控管力度,切实做好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的建议”(第0057号)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新修订的《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和《海南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以来,我厅依照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组织开展农药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农药监管,确保农药产品质量安全
    为加强农药市场监管,从源头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2013年以来,我厅多次组织全省农业执法部门认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全省累计检查农药经营单位、规范化种植基地21000多家次,办理农药执法案件450多起,结案率100%,有力维护了农药市场秩序,农药产品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
    (一)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规经营农药行为
    一是开展无证经营专项打击行动。2013年以来,我厅根据我省冬季瓜菜生产季节特点,每年及时印发全省农药监管工作方案,组织市县农业执法队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0次,对无农药零售许可的单位予以取缔清退。截至目前,全省共取缔清退无证经营单位30多家。
    二是打击违规经营农药行为,保持农药监管高压态势。
    省厅通过组织开展日常督导巡查,进一步强化属地监管责任的落实,积极指导市县农业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农药执法检查行动,打击农药产品包装不赋专营识、非法添加违禁成份、销售违禁农药、农药来源不合法、未建立农药销售、购买台账或建立不全、制售假冒伪劣农药等违法违规行为,以确保打击违规经营农药行为取得成效。
    三是抓好重大案件办理。2013年以来,我厅直接办理农药生产厂家无证经营农药案件一宗,罚款二十万元执行到位,滞纳金二十万元经向美兰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已执行到位。三亚市和陵水县各查处销售禁用农药案件一宗,分别罚款16万元。根据举报,在厅领导的部署下,联合质监、工商、公安开展联合执法,先后查获海口、澄迈两地发生的重大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农资黑窝点2个,查扣违禁农药300个品种,2987件,净重35.2吨、案值近200多万元,两案均涉嫌非法经营罪,已移交公安机关刑事侦查。
    四是检打联动,严查不合格农药产品。为把好农药产品质量关,我厅每年组织检测机构、市县农业执法部门开展随机抽检行动,抽检范围覆盖全省农药批发、零售企业、规模化种植基地、农场、高尔夫球场等,并根据抽检结果,组织市县农业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查处违规经营不合格农药产品的行为。2013年以来,累计查处、清退不合格农药产品1600多吨,进一步提高了农药产品质量。
    (二)严格实行农药产品备案制度,净化农药产品。根据《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三款,我厅下发了《海南省农业厅关于进行农药产品备案的通知》(琼农字〔2013〕95号),对进入我省市场的农药产品进行备案。截至目前,全省共受理农药产品备案申请20000余个,通过备案农药产品6292个。上架销售的农药产品从2万余种减少到6000余种。
    (三)建立农药信息监管溯源平台,确保农药产品可溯源。
    依照条例第十六条,监督三家批发企业,制作批发企业专营标识,并对备案通过的农药产品进行赋码贴标。同时,积极推动实名制购药,利用掌握的产品进销信息、实名购药信息、农药产品备案信息等,建立全省农药产品数据库和监管平台,确保全部经营单位的农药信息在网络上可查询,目前已基本实现了农药产品从批发到零售环节的可溯源监管。
    (四)建立健全执法联动机制。省级农业执法部门每年制定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着重要求做到“两规范”、“六联动”,即规范农业投入品经营行为,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者使用行为;执法与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抽检联动、执法与田间生产联动、执法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动、执法部门与乡镇政府联动、市县执法部门之间联动、执法与经营主体联动,以形成合力,保障农药监管工作切实取得实效。
    二、创新监管方式,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一)严格执行农产品持证出岛管理制度,严守农产品出岛关口。2015年我省对出岛瓜果菜实行100%检测,检测合格后才发给《海南省农产品农残检测报告单》,运输车辆持此证出岛。至2016年3月31日,全省检测瓜菜样品32万多个,瓜果菜抽检合格率达98%。厅领导连续三年致信全国各地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负责人,主动邀请一起严把海南瓜果菜质量关,要求对海南农产品严格准入。在北京、上海建立海南品牌农产品直销配送中心,成立海南供京、供辽品牌瓜果菜产销联盟,建立严格的行动准则和退出机制,构建以市场倒逼生产的良性机制。
    (二)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省政府与各市县政府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标考核责任状,全省18个市县均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主要指标以及资金投入、体制机制建设等重要内容纳入辖区市县、乡镇人民政府府绩效考核范围,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市县、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协同机制,明确各环节工作分工,进一步强化市县、乡镇政府监管责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落实到生产基地、收购、贮运、加工和流通环节。实行每年专题研究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工作制度,强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按照农业部对基层检测队伍的要求,抓好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市县、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人员配备。有条件的乡镇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行政村一级配备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负责巡查并及时向农业部门报告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三亚市聘用176名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加强机制建设,实现监管、检测以及执法体系高效运转。18个市县成立农业综合执法队伍,17个市县农业局内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处、科、岗、办),18个市县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农产品质量检测流动服务站覆盖每个乡镇。13个市县通过聘请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等方式,建设村级瓜菜质量安全监管机构,陵水、三亚等市县覆盖到每一个村委会。15个市县成立瓜菜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队伍。
    (四)积极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建立冬季瓜菜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基地,示范区推广色板、太阳能灭虫灯、性诱剂、生物农药及高效低毒化学农药等技术,实行绿色防控、统防统治、综合防治,降低农药使用量,确保质量安全。成立了省植物流动医院和39个植物流动医院基层服务站,指导市县组建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队伍,开展瓜菜病虫害测报工作,指导瓜菜病虫害防控工作,辐射带动55万亩基地开展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
    (五)加大质量监管经费投入。健全投入机制,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配齐检验检测、执法取证、样品采集、农业标准化、质量追溯、信息化管理等设施设备,保证培训经费。2014年全省各级财政共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资金9382.8万元,其中监管及检测8482万元、执法900.8万元。2015年共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资金9773.26万元,其中省级财政3973.26万元。2016年省农业厅部门财政预算共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品牌、监管、检测、执法资金达1.32万元。
    三、下步工作
    我们将根据您提出的宝贵建议,认真研究,不断创新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从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入手,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积极推动农药购买实名制、制定扶持研究开发、使用生物农药和生物、物理防治病虫害技术相关鼓励政策,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黑名单”制度,提高信息监管水平,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切实保障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
   
   
   
    海南省农业厅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