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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我省本科院校转型发展的建议
提 案 者: [委员] 程立生;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教育厅;    2016-02-24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教育厅
201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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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省本科院校转型发展的建议
(B类)
立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省本科院校转型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2015年10月21日印发的《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院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教发﹝2015﹞7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省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型发展,我厅已将本科院校转型发展列入今年省委省政府重点教育改革项目,并正在结合实际,积极研究制定《关于推动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实施意见》,主要考虑从以下以下几方面措施,推进我省本科院校转型发展。
    一、加大投入,支持试点学校转型发展。整合发展、财政和社会各个方面的资金,设立应用型本科高校转型发展专项经费,在整合现有高校重点学科、特色专业、精品课程、重点实验室建设等专项资金的基础上,以新的项目形式,加大对转型发展试点学校的经费投入。支持试点高校学生的创新创业活动。同时,积极做好与国家有关转型发展重大项目和专项资金的对接,争取更多的经费投入。
    二、实施应用学科专业建设工程。加强应用科学与应用技术研究,以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为导向,以对接、融入、引领海南产业链、创新链、技术链为重点,在对海南经济结构特点、产业发展趋势及全省高校专业布点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本着“紧贴市场、补缺需求、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通过学科专业的专项建设工程,改造传统老专业、设立复合型新专业和新兴交叉专业、建立课程超市等。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遴选与我省十二大重点产业相对应的学科专业类别,建设5到10个重点应用学科,建设30个左右省级本科高校应用型试点转型专业。要求试点学校的应用学科专业占专业总数的75%以上。鼓励其他高校努力建设自己的应用学科专业集群。
    三、实施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工程。通过实施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工程,着力构建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能力培养为核心、以产学结合为途径、以“创新、创业”为特征的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坚持实基础、强能力、高素质、多样化,为各类专业学生的成长成才、创新创业提供机会,创造条件。紧贴我省十二大重点产业,组建相关重点产业人才培养创新联盟,进一步完善政府教育及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学校和企业、社区深度融合、共同参与的人才培养联盟机制,把企业技术革新项目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载体,把行业企业的一线需要作为毕业设计选题来源。
    四、实施“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工程。鼓励高校积极采取企业挂职、校企互聘、定期轮岗、项目研发等一系列措施,鼓励教师深入社会、深入一线服务企业技术创新。同时,支持高校从行业、企业引进紧缺技术精英。鼓励高校设置自主创新岗位,促进专门人才集中精力开展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科技攻关和专业咨询。鼓励企业设立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基地。充分利用重大科研项目、重点科研基地聚集和培养人才。选派优秀教师出国培训,加快培养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造就一批具有国内领先学术水平并符合我省自主创新需求的应用学科带头人。力争到2020年,建设一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的“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
    五、全面修订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建立以社会适应性为核心的教育质量观和人才观,建设能够敏锐地反映社会需求的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新的人才培养方案要体现:落实三个培养环节,即培养方案的主要环节、社会实践的辅助环节、创新创业的孵化环节;强化三项教育指导,即一年级的职业生涯规划指导、二年级的创新意识培养指导、三年级的创业实践孵化指导;建立三大运行体系,即项目伴随学习体系、学分约束管理体系、资源整合平台体系。这既是转型发展的主要内涵,也是当前深化教学改革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六、建设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平台。打破高校与社会间的壁垒,将高等教育延伸到企业,融入进社会。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建立校企合作平台和机制。试点学校要进一步完善高校理事会(董事会)、专业指导委员会等制度,其成员中来自政府、行业、企业和社区的比例不低于50%。鼓励高校和企业合作建设实验室和研发中心。按照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要求,根据生产、服务的真实技术和流程,整合高校与行业、企业的科技资源,构建功能集约、资源共享、开放充分、运作高效的专业类和跨专业类技术技能训练体系和实验实训实习环境。形成人财物自如流动、科研要素自由集聚,科技成果自主转化的良性机制,为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提供有效保障。
    七、深化高校教师职称评聘制度改革。加强“双师双能型”师资队伍建设,研究制定与之相适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标准。把教师的工程或社会实践经历和成果作为职称评聘的必备条件。充分调动教师紧紧围绕学校应用型办学定位和发展目标开展教育教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创造性。允许试点高校根据办学实际需要,在核定的编制总量范围内,按照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中的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等规定,从社会、行业、企业自主选聘和辞退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评聘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根据所聘岗位确定工资及福利待遇。鼓励试点学校积极推进分配制度改革,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分配办法,坚持绩效工资向关键岗位、优秀拔尖人才和优秀创新团队适当倾斜的原则,拉开分配差距,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
    八、继续推进职业教育“立交桥”试点改革项目。进一步探索试点高校自主招生、自我约束、政府统筹、依法监督的招生机制,完善普通高校专升本模式和高等职业教育的“4+0”、“3+2”高等职业教育本科教育模式,以及中职学校与试点学校的“3+4”本科培养直通车模式,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选拔人才。以多种形式加快发展与我省十二大重点产业相关联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通过省级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鼓励试点高校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构建灵活的高等教育“立交桥”,努力形成满足各级各类人才培养需求的应用型高等教育体系。
    九、适时推广试点学校经验。在试点开展的基础上,及时总结梳理改革试点取得的典型经验,对于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行业企业参与力度大、实施效果显著并社会公认的试点高校,进一步加大政策和经费支持力度。同时加强试点学校典型经验宣传,通过举办转型试点学校经验宣讲、师资培训班,组织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等形式,宣传和巩固改革成果。对转型建设较为成熟的,我厅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引导高校更好地走上向应用型转变的发展道路。
    目前,我厅正在积极研究制定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推动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实施意见》,支持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申报教育部“十三五”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规划的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项目。同时,已启动申报省级应用型试点转型专业建设工作,2016年拟建设21个省级本科高校应用型试点转型专业,其中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医学院等试点部分专业转型发展的本科高校各2个;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三亚学院、海口经济学院等试点整体转型发展的本科高校各5个。按照“试点一批、带动一片”要求,全面推动本科院校转型发展,为我省培养更多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感谢您的建议,待我厅完成制定《关于推动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实施意见》初稿后,一定向您征求意见,望予以提出宝贵意见。再次感谢您对高等教育事业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