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
贵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三亚基督教国际大教堂项目建设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一直以来坚持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抓好全市宗教工作,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努力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目前,我市共有7个可以合法开展基督教活动的处所,但由于容纳量不大等原因,不足以满足信众开展宗教活动。建设三亚基督教国际大教堂,不仅可以满足国内基督教信众的宗教生活需要,还能为国外到我市的基督教信众提供服务,提升我市的旅游服务能力和品位。因此,我市支持建设三亚基督教国际大教堂项目。
二、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要求,各宗教应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对涉及宗教的项目建设,包括筹集建设资金、落实建设相应工作等,主要由宗教界负责。市民宗委等党政部门应在法律法规的范畴内帮助宗教界开展有关工作,但不能代替宗教界开展筹建宗教活动场所等工作。
三、在我市范围内建设宗教活动场所,应由具备资格的宗教团体向我市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筹建申请。但我市尚未成立基督教协会或基督教爱国运动委员会(我市基督教界正在发起成立三亚市基督教协会,发起人为李正翔),如有具备资格的宗教团体提出筹建三亚基督教国际大教堂,我市各相关部门将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给予积极协助。
感谢贵委员会一直以来对我市宗教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附件:委员意见征询表
三亚市人民政府府
201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