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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加强海南生态文明建设法治保障的思考
提 案 者: [委员] 张京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2016-03-08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环保厅
201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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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海南生态文明建设法治保障的思考
(B类)
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0038号提案的答复
   
    张京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海南生态文明建设法治保障的思考》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生态保护立法,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轨道
    自1999年提出建设生态省以来,我省坚持“生态立省”的发展战略,认真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并注重加强顶层设计,充分运用特区立法权开展地方环保立法,着力解决地方环境保护中的现实问题,使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能够为地方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法律保障。截至目前,我省已制定了《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海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海南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定》《海南省万泉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定》《海南省红树林保护规定》《海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海南省自然保护区条例》《海南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等地方法律法规,并紧跟国家大气及水污染治理的脚步,及时出台了我省的“大气十条”“水十条”,形成了以《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为统筹,涉及海洋环境保护、流域生态保护、自然保护区保护、特殊保护物种等多个领域,自上而下、层级分明的一套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为我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根据新环境保护法及新大气污染防治法,我省于年内已启动了《海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立法工作及《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的修订工作,《海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拟在年内向省法制办报送草案,《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的修订工作也在有序推进中。
    下一步,我省将充分运用地方立法权,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补偿、大气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辐射污染防治等方面的立法,从制度顶层设计做好对生态环境的保护。
    二、严格依法保护环境,推动监管执法全覆盖
    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执法的通知》下发以来,省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执法工作, 2015年出台了《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为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切实加强环境执法,我省开展了城镇内河(湖)水污染专项整治、海岸带专项整治等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并组织各市县和相关部门,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全面排查各类排污单位的污染排放状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环境风险隐患情况等,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进一步做好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我省根据国务院要求下发了《关于印发海南省实行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明确部署了我省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要求各市县按照《通知》要求积极推进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目前大部分市县完成了实施方案的制定。
    三、适应环境诉讼要求,推进司法鉴定评估制度研究
    近年来,我省一直在环境公益诉讼领域开展有益探索,先后出台了《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开展环境资源民事公益诉讼试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海南省省级环境公益诉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为开展环境公益诉讼提供了政策支持与资金保障。然而,环境公益诉讼还需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评估作为支撑。为了推进环境公益诉讼,我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关于规范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相关研究工作,内容涉及污染物性质鉴定,水、土、大气污染环境损害鉴定,生态损害等方面内容,由省级司法部门牵头,环保部门及其他部门配合。现我省已经完成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摸底调研工作,并配合司法部、环保部制定《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审核登记评审办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下一步将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商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我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体制机制。
    四、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增强社会群体意识
    传推进“三大战役”(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生态环境执法监察、自然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生态文明重点改革等重点工作,突出宣传新举措、新成效,展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新进程,对新出台的《海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海南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等法律法规及生态文明建设配套政策文件,开展系统深入的政策宣传解读。
    我省将社会大众作为宣教工作的主阵地,围绕环境保护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拓展宣教内容,以宣传“环保新理念、改革新经验”为牵引,结合6.5世界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国际臭氧层保护日等重大纪念日,同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开展系列绿色生态环保知识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等宣传活动,积极开展社会化宣传教育,激发全民参与环保工作的积极性,自觉融入到海南省生态文明建设大局中。
    感谢您对我省环保工作的支持!希望今后对我厅的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2016年6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