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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招收免费包分配的师范生,从根本上提高乡村小学教师素质的提案
提 案 者: [委员] 莫海涛;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教育厅;    2016-02-24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教育厅
201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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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收免费包分配的师范生,从根本上提高乡村小学教师素质的提案
(A类)
莫海涛委员:
    您提出的第0020号“关于招收免费包分配的师范生,从根本上提高乡村小学教师素质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关心与支持。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乡村教育承载着乡村儿童学习成才、改变乡村家庭命运和乡村地区面貌的重要使命,也是我省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最薄弱的环节。促进乡村教育发展是缩小城乡发展差异、实现基本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基本实现海南教育现代化的关键。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和乡村教育。2010年4月,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琼府〔2010〕26号),就加强我省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出22条措施。2015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又出台了《海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琼府办〔2015〕235号),这是省委、省政府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部署和要求,采取切实措施加强我省老少边穷岛等边远贫困地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明显缩小城乡师资水平差距,让每个乡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的又一项重大举措。其中《海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第四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实施海南省乡村教师‘县来乡去’定向培养计划,自2016年至2020年,在省属师范院校每年定向培养约200名乡村小学教师和约100名学前教育教师。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负担,毕业后回生源地市县的乡村学校和乡镇中心幼儿园任教,服务期不少于5年”。
    为落实该项举措,我厅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于2016年2月与省编办、省财政厅和省人社厅会同印发了《海南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琼教师〔2016〕26号),主要内容为:从2016年起至2020年,每年在海南师范大学招收本科层次公办乡村小学“一专多能”定向免费师范生(简称“定向免培生”)约200名,在琼台师范学院招收专科层次的公办乡镇幼儿园定向免培生约100名,定向免培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每月补助生活费600元,每年按10个月计算,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负担。省级财政部门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建立定向免培生生活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为做好该项计划实施,我厅于2016年3月1日印发了《关于报送2016年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招生需求名额的通知》(琼教师〔2016〕27号)。目前,各市县(区)已经完成2016年需求计划报送,我厅经与省编办、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协商沟通,并根据各市县需求,及时下达了2016年各市县乡村教师定向免培生招生指标计划(琼教师〔2016〕50号),省考试局、省中招办和海南师范大学、琼台师范学院正按计划实施招生工作,第一届免费师范生拟于2016年9月入学。免费师范生政策的实施,将有效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让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用得好”,确保乡村教育后继有人。
    我厅将继续研究和探讨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不断推动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落实。感谢您对乡村教育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