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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我省出租车行业深化改革的提案
提 案 者: [委员]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交通运输厅;  省财政厅;  2015-03-13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交通厅
2015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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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0003号提案的答复
(B类)
陈川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省出租车行业深化改革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出租汽车是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窗口”服务行业,是城市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有效加强出租汽车管理、促进出租汽车科学发展是全国性的难题。我省出租汽车与其他省市及城市相比,发展时间相对较晚,管理政策尚处在探索过程中,目前还存在法律法规缺乏、劳资关系不规范、监管工作难到位、驾驶员负担较重等突出问题,影响了出租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十三五”期,交通运输部将对交通运输体制机制进行全面改革,我省出租车行业也必须根据交通运输部的部署,坚持市场决定作用为指导思想,立足于基础性、先导性、服务性,对出租汽车经营模式、管理模式等进行改革。目前,我厅已委托有关单位编制《海南省出租汽车客运“十三五”发展规划》,将在行业管理体制、市场准入机制、新兴业态依法经营和提质增效、建立健全价格调整机制、推进智能化交通建设、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规范劳动关系、建立分配制度、打击非法运营、创建文明行业等方面有所突破。改革的主要方向:一是经营模式实行公车公营和员工制管理;二是准入机制实行服务质量招投标和经营期内信誉考核连续达到AAA级的特许经营;三是建设智能交通服务平台,实行动态监控;四是鼓励新兴业态依法经营,提质增效;五是建立价格调整机制,逐步适应市场需求;六是实行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健康和谐发展;八是积极引导“专车”规范经营,促进其健康发展。
    “专车”是新时期跨越出租汽车与汽车租赁传统界限的服务模式,是一项有助于满足运输市场日趋差异化需求的创新。“专车”服务对于满足运输市场高品质、多样化、差异性需求具有积极作用。我厅将以积极的态度应对“专车”服务,让市场需求决定其生存发展,让政府作为促进其依法经营,让“专车”服务成为推动出租汽车管理模式和发展方式转变的有利契机,以促进交通运输业的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出行的多样化需求。
    以上是我厅对该提案的答复,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