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 | 《关于加大对我省农村卫生建设投入的建议》 | ||
提 案 者: |
主办单位 | 会办 | 交办日期 |
2004-05-13 |
承办单位答复 | 答复日期 | 答复内容 |
财政厅 | 2004年5月27日 | 详细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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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财社[2004]398号 对政协海南省第四届二次会议 党派团体提案0067号的答复 省政协教文卫委: 你委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我省农村卫生建设投入的建议”收悉。现就有关财政方面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市县以下的卫生防疫部门要确保业务经费,防疫人员确保工资问题。省财政厅、省发展计划厅、省卫生厅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卫生部《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财社[2000]1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共财政,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要求和我省实际,制定了《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实施意见》(琼财社[2000]833号)。实施意见中已明确规定“疾病控制(含卫生防疫站、热带病防治所、健康教育所和各种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事业机构向社会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和单位上缴的预算外资金统筹安排。”对公共事业机构补助经费的核定,如人员经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都做了详细的规定。目前我省对公共卫生事业机构补助经费的核定按此意见实施。 二、关于农村卫生基础设施落后,设备陈旧简陋问题。为了解决我省农村卫生建设投入不足问题,今年省财政从2003年省级财政预算结余中安排4000万元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卫生部门正在做具体规划),2004年在省级卫生部门预算中安排1500万元用农村卫生。今后省财政将继续加大对农村公共卫生投入力度,以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 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省政协办公厅 联系人:陈海澎 联系电话:685317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