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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根据空间航天遥感技术观察的结果提出我省公路环境建设几点建议》省农工党
提 案 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4-05-13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交通厅
200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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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琼交办函〔2004〕56号B
   
    对海南省政协四届二次会议
    委员提案第0064号的答复
   
    省农工党政协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根据空间航天遥感技术观察的结果提出我省公路环境建设几点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该提案后,我厅领导十分重视,根据提案内容,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方案,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首先,为了加强对在建工程和即将开工建设项目水土和环境的保护,我厅于5月31日向各公路工程指挥部下发了《关于做好公路工程取土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琼交工程[2004]123号)。要求将公路取土场和土质边坡的绿化及水土保持工作列入项目设计,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从源头上杜绝取土场和公路土质边坡水土流失现象的发生。要执行最严格土地保护政策,不随便占农田,不随便侵犯农民的利益;执行最严格的生态保护政策,不随便大填大挖,万不得已的也要恢复种植。各指挥部在进行工程建设时要征求当地环保部门的意见。工程验收时要将生态保护工作作为验收的重要内容,不达标者不得进行工程结算。
    其次,针对提案中提出的问题,为了进一步摸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我厅于6月14日向各公路分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公路取土场和公路土质边坡有关环保情况调查的通知》(琼交函[2004]379号)。要求各市县公路分局对全岛现有的公路取土场和土质边坡的数量、状况进行全面调查。截至9月上旬,调查工作基本结束。据初步统计,全岛由于公路建设造成的公路取土场和裸露土质边坡共计588处,面积约7267亩,土质边坡28公里。其中,公路取土场的面积一般为几亩或几十亩,个别达到百亩。但上千亩的没有发现,这与提案中提到的数量和规模存在一定的差异。经各基层单位调查人员实地反复核查,差异原因是利用遥感技术调查到的一些面积数百亩甚至数千亩的土场是农业开发用地、市政开发用地或是工业开发用地(如砖场)等。另外,调查还发现一些公路取土场已经复林、复草,水土流失的问题已得到控制。
    十多年来,我厅在资金十分紧张的状况下,想方设法降低造价,建成了环岛高速公路、海文高速公路等一大批干线公路,极大地改善了我省的交通状况,为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目前,我厅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任务相当繁重,公路建设资金仍存在较大缺口,由于公路环保资金投入不足,部分取土场的复林、复草工作滞后。为了能有效地治理公路取土场及边坡造成的水土流失问题,我厅近期将结合各公路分局核查的结果,再次组织人员深入现场核实,并研究具体的保护措施,尽可能利用有限的资金解决水土流失问题。
    取土场复林、复草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大力支持,我们建议当地方政府和群众能协助我厅共同做好治理工作,如可采用由我厅补助部分苗木款,当地政府组织群众投工投劳,并负责管护的模式,逐渐恢复生态。我们也欢迎省政协派出专家,同我们一起进行核查,研究治理方案。
    感谢你们对我省公路环境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交通厅朱金波 联系电话:65343827
    抄送:海南省政协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