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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加强海南学校食堂管理的建议
提 案 者: [民主党派]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教育厅;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03-26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教育厅
201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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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海南学校食堂管理的建议
(B类)
民建海南省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海南学校食堂管理的建议”的提案(第0230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厅深刻认识到,学校食品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食品安全无小事,保障安全是大事”,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无数家庭的和谐幸福,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关系幸福海南建设的一件大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抓制度建设。我厅严格执行国家《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海南省食品安全事故信息与管理规定(试行)》要求,出台了《海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改造及卫生管理规范》、《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制度。2013年联合省食药监局出台了《海南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琼食药监餐饮〔2013〕42号),从食堂管理、食堂布局与设施、从业人员、食品采购、食品加工、食品贮存、食品供应、食品留样、清洁消毒、应急处置、示范建设、监督检查等12个方面为规范我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抓责任落实。根据《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决定》(琼发〔2014〕13号),省教育厅作为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切实履行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职责,每年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省教育系统安全工作,食品安全已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省教育厅与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签订的责任状,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也分别与学校签订责任状,明确职责。与此同时,根据《海南省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管理办法》,我厅相应制定了《海南省教育厅对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和《海南省大中专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办法,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是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抓部门协作。我省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一直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的原则,把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食堂自律与部门监管有机结合,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建立起教育、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公安、工商等多部门积极配合,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我厅与省食品药品监管行政部门根据《海南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方案》要求,组成联合监督检查组,每年至少联合安排两次专项检查。2014年3月3日至14日,联合开展2014年春季学校食堂安全检查工作,对全省18个市县的67所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2014年10月13日至17日,联合开展秋季学校食堂安全检查工作,对全省18个市县的80家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2015年4月15日至17日,我厅又联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卫生计生委对全省10个市县(区)开展2015年春季学校卫生检查,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做为检查的重要内容。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将学校食堂纳入重点监管目标,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力度,增加指导和监督检查频次,对设施、条件达不到要求的,督促其限期整改。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食药监部门紧密合作,相互配合,抓检查,促整改,形成良好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每学期至少安排一至两次专项检查,相关部门管理人员经常深入学校 (包括教学点)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巡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四)抓人员培训。为提高学校食堂管理者和从业者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从2012年起,我厅每年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人员培训,并要求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相应地开展同类培训。2013年,我厅在培训内容上增加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桌面应急演练,2014年,指导并参与了五指山中学开展食物中毒现场应急演练活动。2015年,计划结合6月份开展的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的契机,开展面向高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学和市县教育局的学校食品安全人员的三期分级分类培训,不断增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及从业人员的能力水平。
    (五)抓宣传教育。长期以来,我厅不断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把食品安全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课内容,并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学校安全教育月”等时间节点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通过举办食品安全人员培训班、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讲座、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竞赛、校园公开课、校园网等形式和内容,向广大师生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
    (六)抓成效考核。2015年1月6日—23日,我厅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教育厅对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琼教基〔2013〕160号)、《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对市县教育行政部门2014年度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的通知》(琼教办〔2014〕117号)要求,依据《海南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琼食药监餐饮〔2013〕42号),细化量化食品安全内容,组织人员对全省18个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92所(中职学校12所、中学33所、小学22所、九年一贯制5所、幼儿园20所)学校进行包括食品安全在内的安全工作考核,并对结果进行了通报。
    (七)抓家校联动。我厅认识到,学校教育固然重要,但要把学校和家庭、社会的教育都结合在一起,教育效果才会更加理想。因此,在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时,通过请家长到校听讲座,致家长一封信,“小手拉大手”等方式加强与家长的互动,共同维护学生的身体健康。
    (八)抓经费投入。2010-2013年,我省开始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共投入资金14923万元,建设食堂107 栋,建设面积66220平方米,购置设备1289万元。2014年,中央下达我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专项资金4.8亿元,我厅将对符合学校实际需要的食堂建设项目尽量予以保留,加大食堂基础设施和设备投入。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对学校食品安全重视程度不足,相关制度执行不到位。一些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在还不够重视,日常管理中未严格按规章制度的要求抓落实。
    基础设施不完善,持证率不高。近年来,虽然我省不断加大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和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建设力度,缓解了学校食堂供餐条件不足的困难,但总体来看,学校食堂基础设施严重不足的现象依然突出,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持有率不高。据调查,我省因硬件不达标而未能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学校食堂占所有无证食堂总数的61%。
    承包经营比例高,整改落实比较难。我省公办学校的食堂大部分由企业或个人承包经营,有的学校食堂由企业或个人出资兴建或购置设备,合同期限长达十年以上。学校食堂对外承包经营后,学校减少甚至停止对食堂基本建设(包括场所改造、设备更新)的投入,而食堂经营者为了减少开支,也不投入资金加强食堂基本建设,导致设备陈旧、设施不达标、环境卫生差,增加了食堂的安全隐患;针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学校和食堂经营者相互推诿,不能及时整改落实;有的经营者在餐饮服务许可证到期时不及时更换,有的甚至无证经营;给食堂的管理、监督和整改带来很多困难。
    食堂员工水平低,素质有待提高。大部分民办学校的食堂和公办学校个人承包经营的学校食堂基本上是家庭经营模式,为了追求经济利益,降低人工成本,通常聘用年龄偏高且缺少专业培训的工作人员,导致食堂工作人员数量不足、安全意识淡薄、卫生知识缺乏、责任心不强,业务素质不高。有的从业人员不按操作规定办事,个人卫生习惯较差。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食品安全特别是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全社会的高度关注,这些都为推动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带来了新的动力,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下一步,我厅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和教育部的相关通知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理念,全力以赴,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一)加快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力度。由省教育厅牵头,联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单位制定我省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和建设标准,全面改善学校食堂基础设施设备不足的情况,满足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硬件需求。
    (二)推进学校食堂管理规范化进程。要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原材料、添加剂等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食品留样制度,关键环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信息反馈、投诉受理等制度。相关制度要对应上墙,规范且具有可操作性,确保制度得到严格落实。全面实施以“常组织、常整顿、常清洁、常规范、常自律”为主要内容的食堂“五常法”管理,不断提高食堂规范化运作水平。
    (三)全面提升食堂从业人员素质。督促市县教育行政部门配合食药监部门开展学校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通过集中学习的方式了解食品安全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提高管理水平;开展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培训,采取集中学习和深入学校食堂现场面对面讲授指导的形式,使食堂从业人员了解食品安全知识,掌握岗位技能,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四)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结合“食品安全宣传月”等活动契机,制定具体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加强正面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学校食堂工作的良好氛围;加强沟通与交流,充分发挥学校膳管会、家委会、学生会组织和社团、班主任的作用,对食堂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设性的意见。
    (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检查考核。省教育厅主动联合省卫生、食药监等职能部门在每学期初对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开展专项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负责落实。我厅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对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的有关要求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作为对学校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和重要考核指标,并按规定进行督导。
    (六)强化食品安全应急演练。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建设,建立并完善处置预案,细化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方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提高学校食品安全风险应对水平。
   
   
    海南省教育厅
    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