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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加强学生责任心培养教育的建议
提 案 者: [委员]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教育厅;    2015-03-09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教育厅
201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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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学生责任心培养教育的建议
(B类)
卞高强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学生责任心培育教育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很好,您在建议中分析了学生责任感弱化的问题,您提出“修订学校德育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设置学生养无危害动植物及做家务课程......”。教育部2001年公布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此纲要把以前的“中小学教学大纲”改成了“课程标准”。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第十六条规定:“教育部总体规划基础教育课程,制订基础教育课程管理政策,确定国家课程门类和课时。制订国家课程标准,积极试行新的课程评价制度。”经咨询我省教育研究培训院的专家,确认课程标准的修改权限在教育部,省及以下教育部门须在教育部制定的标准下开展教学教育活动。
    您在建议中提出“学校应加强对学生家长的教育,使家长意识到责任心培育教育在子女成长过程中的重要性,在集体生活中培养学生的责任心,发挥正确舆论导向,对学生潜移默化的教育......”。目前,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各中小学校开办家长学校,与家长及时沟通学生教育过程中的问题。家长学校开办得比较好的学校,我厅将其树立为示范典型,例如,我厅2013年授予三亚市实验小学等13所家长学校“海南省示范家长学校”称号,2014年发出《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海南省示范家长学校评估工作的通知》(琼教办〔2014〕76号),继续推进家长学校建设,使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家长对孩子影响教育的正能量。
    学生责任心的培养属于学校立德树人教育的范畴,学校会将此项教育融入到平时的教育教学过程中,并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导向。例如,海南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意见》(琼教基〔2013〕4号)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上有“公民素养”等内容,学生责任感可作为“公民素养”的内容记录在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上。
    目前,我厅正在大中小学校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起草了《关于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正在审批过程中,核心价值观包含了学生对国家、对社会、对个人的责任。我厅还通过开展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学生的影响,例如,印发了《关于开展2015年少年传承中华美德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琼教思政〔2015〕26号)、《关于开展“中华传统文化进校园”主题活动的通知》(琼教思政〔2015〕29号)、《关于开展“写给父亲的一封信”青少年书信文化活动的通知》(琼教思政〔2015〕33号)、《关于<第七届海南书香节活动方案>的通知》(琼文〔2015〕33号),组织学生参观“圆明重光”——圆明园文化展、纪念海南解放65周年图片展、“九天揽月——中国探月工程展”等活动,这些活动的开展有利于培养学生责任心和责任感。今后,我们将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教育和学生责任心的培养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
   
    附件:委员意见征询表
   
   
    海南省教育厅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