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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规范壮大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夯实农民增收基础的建议
提 案 者: [委员]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农业厅;    2015-03-09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农业厅
201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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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壮大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夯实农民增收基础的建议
(B类)
B
   
    琼农议字〔2015〕7号
   
    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075号提案的答复
   
    蓝海雄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壮大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夯实农民增收基础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合作社发展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近几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省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措施。不断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财政投入从2007年的400万元增长到2014年7600万元,7年增长超过19倍,累计投入总额超过3个亿(其中中央财政1.695亿,省财政1.2亿)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了快速发展,到2014年底,全省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合作社累计达到12404,从2007年底的250家到2014年底的12404家,7年增长49倍,每年新增加合作社超过1000家。合作社的发展为农民增收作出了贡献,以各市县提供的材料为依据,经过初步估算,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入社成员人均收入高出非成员收入20—30%以上。
    由于我省农村经济和文化相对落后,尽管合作社发展较快,但合作社发展过程中也存在规模偏小、规范化程度不高、带动能力不强、竞争力弱等问题,这些问题制约了合作社带动农民增收的效果。
    省农业厅对合作社发展工作非常重视,把规范合作社发展作为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措施来抓:
    一、建立了省农民合作社发展厅际联席会议制度。2014年经省政府批准,建立了由省农业厅等13个省直部门参加的海南省农民合作社发展厅际联席会议,并召开省农民合作社发展厅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江华安厅长召集了有13个成员单位参加的省农民合作社发展厅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会议就建立联席会议定期磋商机制,加强成员单位间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对合作社的指导、扶持、服务等工作机制进行了研讨并达成一致意见。
    二、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等9部委《关于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和《海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通过会议、培训班、典型宣传等形式指导合作社开展规范化建设,编印《海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手册》6000册下发到市县和合作社,指导市县做好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工作。
    三、总结宣传农民合作社发展典型经验。编印了2000册《农民合作社之路》一书下发各市县,对86家运作规范、效益明显的合作社典型经验进行提炼总结,鼓励和引导合作社因地制宜发展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经营模式。
    四、开展农民合作社财政扶持资金使用情况调研。结合省审计厅审计工作情况,开展合作社财政扶持资金使用情况调研,指导市县管好、用好扶持资金,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扶持、引导效用,支持合作社做大做强。
    五、完善农民合作社管理信息系统。指导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加强技术攻关,完善合作社管理信息系统功能,组织信息采集组逐个合作社采集信息并上网公布。目前已完成了6000多家合作社信息的采集,为政策制定提供了可靠的参考数据。
    六、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培训班。为了加强合作社规范化管理和运作,促进合作社规范化管理,认真落实《海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从2013年开始,省农业厅每年组织开展全省合作社综合培训班。组织人员对18个市县开展巡回培训,培训以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作为主要内容。每年培训合作社2000家左右,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合作社的规范化意识和规范化水平有较大的提高。
    七、印发了《海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2014年省农民合作社发展厅际联席会议结合我省合作社发展实际,为促进全省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联合发文印发了《海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目前我省有190家省级示范社。2014年有11家合作社被农业部等九部委授予国家示范社。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继续做好合作社培训工作,重点培育各级示范社,通过示范社的示范带动提升我省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大对合作社指导、扶持、服务力度,与省财政厅紧密配合,出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不断完善合作社扶持资金管理机制,规范财政扶持资金使用,通过不断规范合作社的运作和管理,不断加大对合作社的扶持力度,提高合作社的经营管理能力、竞争力、带动能力,不断夯实合作社带领农民增收致富的基础。
   
   
   
    海南省农业厅
    2015年6月16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农业厅农经处,彭德旗;
    联系电话:0898—65338100;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府督查室。